新聞分析》租金做大樓維修 怎能算營利 - 稅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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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記者 宋健生

國稅局擬向公寓大廈社區管委會課徵出租外牆等收入的營業稅,引發義務性質的許多管委

會主委群起反彈,揚言集體辭職,社區管委會一旦「倒閉」,所引發的社會問題不堪設想



大樓管理委員會是非營利組織,管理委員為無給職,是義務性為社區住戶服務奉獻的義工

,國稅局硬要將管委會認定為「營業人」,實在過於牽強,政府有必要重新檢討可行性。

更何況,公寓大廈設施有折舊的問題,電梯、防火設備維修費用動輒數十萬、甚至上百萬

元。管委會收取的租金收入,全數納入社區管理基金,用以維護或維修公共設施,提升社

區居民的生活品質與居家安全,這種屬公益的行為,何來「營利」可言?

政府近幾年頻開「支票」,造成財務黑洞,如今國稅局將腦筋動到了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

的頭上,事前又不與主管大樓管理的內政部協調,確實了解民情,引發民怨在所難免。

部分管委會委員就說,政府要課稅沒問題,將來全台所有的公寓大廈,包括電梯、發電機

、防火設備等公共設施,後續維護與維修費用,政府也應從課到的稅額中,撥出一定比例

補助公寓大廈用以維護公共設施,至少保障住戶的生活品質與安全無虞。

以台中市為例,目前大樓管委會約有4,000餘棟,每月租金收入低於3,000元者占絕大多數

,政府所能課到的營業稅有限,但卻落了個「擾民」的罵名,實在得不償失。

【2004/09/09 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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