避免取得不實發票 上網走一回 - 稅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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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稅務問答

台中市倪小姐問:

營業人如何避免取得不實發票?

中區國稅局台中市分局答覆:

目前營業稅加值體系,利用上下游勾稽交叉比對所開出的營業稅申報資料庫系統,是一功

能強大用來查緝申報異常資料的電腦系統,營業人如取得虛設行號或非實際交易對象所開

立,經電腦回溯進項上游,屆時即會發現源頭的虛設行號,進而一連串有問題的下游廠商

均會被查獲,除補稅外還將遭受處罰。

營業人要避免取得不實發票,可注意:一、確認交易人之身分資料、避免收取來路不明的

營業人所開立發票。二、支付貨款以統一發票銷方為受款人,支票加蓋禁止背書轉讓並保

留支付價款憑證、合約書、進貨單等,以便日後稅務單位查核作為佐證資料。三、利用經

濟部商業司網站上的公司登記資料查詢系統,上網查詢登記狀況及營業項目,必要時應可

向稽徵機關查詢交易對象,以了解交易對象是否仍在營業中。

為遏止逃漏維護租稅公平,營業人必須取得實際交易對象開立的發票,始可作為進項憑證

,正派經營遠離虛設行號,以免補稅受罰。(查詢相關內容請洽中區國稅局台中市分局)

【2004/09/08 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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