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行業務所得轉列營收 將嚴查 - 所得稅

By Hamiltion
at 2004-06-18T23:19
at 2004-06-18T23:19
Table of Contents
■ 記者陳美珍/台北報導
會計師、律師等利用「管理顧問公司」的名義,將執行業務所得轉為營業收入,這種避稅
的行為已被台北市國稅局列為查稅對象。
台北市國稅局說,會計師與律師等執行業務行為,提供勞務的收入屬於執行業務所得,如
果透過成立管理顧問公司方式,將執行業務所得轉為公司收入,並由公司開立發票給營利
事業,就有規避執行業務所得的嫌疑。
依照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規定,執行業務者提供其專業性勞務,非屬營業稅的課稅
範圍。國稅局說,會計師、律師如有依約收取費用,應依法開立收據給營業人,而不是由
管理顧問公司居間開立統一發票。
台北市國稅局最近已經針對律師事務所收取執行業務報酬時,以管理顧問公司名義開立統
一發票給購買其勞務的營業人違法行為展開調查。
台北市國稅局說,營業人如果委任律師、會計師等執行業務者提供勞務,即應取得合法憑
證並依法辦理扣繳。國稅局強調,營業人如果是取得管理顧問公司開立的統一發票,並申
報進項稅額扣抵營業稅,包括營業人、管理顧問公司與律師、會計師等執行業務者,都會
觸法。
一、營業人部分: 因為是委任律師、會計師提供勞務,並非由管理顧問公司提供服務,因
此若未取得執行業務者的收據,而是以管理顧問公司開出的統一發票報稅,即有違反營業
稅法取得不實交易對象憑證,除補稅外,還要按所漏稅額處一到十倍的罰鍰。
二、管理顧問公司部分: 因為並非實際提供勞務者,所開出的統一發票就有涉嫌幫助他人
逃漏稅,依稅捐稽徵法與商業會計法規定,函送檢調機關偵辦。
三、執行業務所得部分: 漏報執行業務所得,應依所得稅法第110條規定,處以所漏稅額
二倍以下的罰鍰。
【2004/06/18 經濟日報】
--
會計師、律師等利用「管理顧問公司」的名義,將執行業務所得轉為營業收入,這種避稅
的行為已被台北市國稅局列為查稅對象。
台北市國稅局說,會計師與律師等執行業務行為,提供勞務的收入屬於執行業務所得,如
果透過成立管理顧問公司方式,將執行業務所得轉為公司收入,並由公司開立發票給營利
事業,就有規避執行業務所得的嫌疑。
依照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規定,執行業務者提供其專業性勞務,非屬營業稅的課稅
範圍。國稅局說,會計師、律師如有依約收取費用,應依法開立收據給營業人,而不是由
管理顧問公司居間開立統一發票。
台北市國稅局最近已經針對律師事務所收取執行業務報酬時,以管理顧問公司名義開立統
一發票給購買其勞務的營業人違法行為展開調查。
台北市國稅局說,營業人如果委任律師、會計師等執行業務者提供勞務,即應取得合法憑
證並依法辦理扣繳。國稅局強調,營業人如果是取得管理顧問公司開立的統一發票,並申
報進項稅額扣抵營業稅,包括營業人、管理顧問公司與律師、會計師等執行業務者,都會
觸法。
一、營業人部分: 因為是委任律師、會計師提供勞務,並非由管理顧問公司提供服務,因
此若未取得執行業務者的收據,而是以管理顧問公司開出的統一發票報稅,即有違反營業
稅法取得不實交易對象憑證,除補稅外,還要按所漏稅額處一到十倍的罰鍰。
二、管理顧問公司部分: 因為並非實際提供勞務者,所開出的統一發票就有涉嫌幫助他人
逃漏稅,依稅捐稽徵法與商業會計法規定,函送檢調機關偵辦。
三、執行業務所得部分: 漏報執行業務所得,應依所得稅法第110條規定,處以所漏稅額
二倍以下的罰鍰。
【2004/06/18 經濟日報】
--
Tags:
所得稅
All Comments
Related Posts
勤業眾信專欄》美員工認股權課稅簡介

By Edward Lewis
at 2004-06-17T19:57
at 2004-06-17T19:57
合併分割後消滅公司 應申報決算

By Daph Bay
at 2004-06-17T19:51
at 2004-06-17T19:51
安侯建業專欄》促產條例投資抵減解析

By Selena
at 2004-06-16T19:54
at 2004-06-16T19:54
專業經理人取得認股權證 執行日課稅

By Frederica
at 2004-06-16T19:45
at 2004-06-16T19:45
海外承銷手續費 課稅對象縮減

By Annie
at 2004-06-16T19:43
at 2004-06-16T19: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