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機會成本 - 經濟

By Hamiltion
at 2006-07-30T17:13
at 2006-07-30T17:13
Table of Contents
感謝眾網友熱烈回應
就各位的文章中, 我能有所回應的有以下四類
且命名為
1. 可以不選 之謎
2. a = 0 之謎
3. 虧本 vs.違約金 之謎
4. 潛在損失為BC 之謎
(詳請參閱前文)
模型回顧:
廠商計畫 {A,B,C}, 會計利潤{a,b,c}, a>b>c
1問: 應該"可以不選"?
試答: 不選也是一種"選擇",不選的會計利潤也可以跟其他選擇比大小
在我的模型下, 不選可以是{A,B,C}其中之一
問題是不選的會計利潤是否一定為零?
例:颱風來時廠商可以選擇要做哪些防颱措施,也可以不選...
若接受 經濟利潤 = 會計利潤 - 機會成本
則為了
(1) 讓廠商的決策可以依某案"經濟利潤"是否大於等於零而決定
(2) 經濟利潤的涵義為比較 "一定要選此案" 與 "如果沒有此案" 之差異
(*修正為涵蓋經濟利潤小於0的意義)
對最佳方案A而言,就是方案A"從無到有"所增加的利益
得將機會成本定為"除該選擇外的最佳選擇之會計利潤"
對A案而言為b, 對BC案而言為a
依此定義 b<0 時 A案機會成本為負
2問: a = 0 > b > c , 機會成本為負?
試答: 因前述討論未要求a,b,c之正負, 故a,b,c之正負不影響此定義之性質(1)(2)
由於 b>0 時您對機會成本的定義與我並無不同
故您亦知經濟利潤在 b>0 時有性質(1)(2)
我的論點是: 若為使 b<0 時"經濟利潤"仍具有性質(1)(2)
則應仍定A案之機會成本為 b<0
當然, 若您認為 "經濟利潤" 或 "機會成本" 有何更重要的"經濟涵義",
從而在 b<0 時定義為......較為恰當
亦請提供作為我思考的契機
3問: (前略)繼續經營,不違約,得到了一筆違約金的收益?
試答: 我的思考路徑為"定義機會成本以彰顯經濟利潤的意義"
假設計畫{A,B,C}中 A代表繼續經營 B代表違約 C代表耍笨
會計利潤為{-1,-5,-6}
則繼續經營之
會計利潤 = -1 表示"就A方案本身"實際上為虧本
機會成本 = -5 用來算下面的
經濟利潤 = 4 表示繼續經營比違約(次佳選擇)多賺(其實是少賠)4
故"經濟利潤"是相對而非絕對的概念
經濟利潤為正未必實際上賺錢
(正如經濟利潤為負.未必實際上賠錢,試想a>b>0時, B案的情形)
4問: 機會成本是你失去的部份,也就是你放棄的其他兩個決策BC
試答: GOOD POINT! 讓我試著回應您的想法
您的想法是否為:
假定廠商選擇 A, 表示放棄 {B,C} 方案
為何只以B方案的淨利 b 表示機會成本?
假設C方案的會計利潤在"決策後"超過b,照原先的定義
機會成本不就不是b了?
假定我們對{B,C}方案的了解/不了解可以寫成一張單子
I({B,C}): what we know and what we don't know about B and C
把"機會成本"想成由放棄的方案的資訊中產生出來的一個指標
即 "機會成本" 是 I({B,C}) 的函數
我所描述的模型, 可能適用的情形為:
1. 廠商極大化利潤,且"確定"各決策的報酬為{a,b,c}
2. 廠商極大化期望利潤, 且"確定"各決策的期望報酬為{a,b,c}
3. (抽象情形)廠商極大化某一目標, 且"確定"各決策目標值為{a,b,c}
如果決策時 I({B,C}) 中的資訊不足, 此模型自然不能適用
而必須找尋新的"機會成本"定義的方式.
寫的不太清楚, 大概因為問題本身難以定義
不過我隱約覺得, 如果這方面的觀念有所進展應該會很有趣...
--
就各位的文章中, 我能有所回應的有以下四類
且命名為
1. 可以不選 之謎
2. a = 0 之謎
3. 虧本 vs.違約金 之謎
4. 潛在損失為BC 之謎
(詳請參閱前文)
模型回顧:
廠商計畫 {A,B,C}, 會計利潤{a,b,c}, a>b>c
1問: 應該"可以不選"?
試答: 不選也是一種"選擇",不選的會計利潤也可以跟其他選擇比大小
在我的模型下, 不選可以是{A,B,C}其中之一
問題是不選的會計利潤是否一定為零?
例:颱風來時廠商可以選擇要做哪些防颱措施,也可以不選...
若接受 經濟利潤 = 會計利潤 - 機會成本
則為了
(1) 讓廠商的決策可以依某案"經濟利潤"是否大於等於零而決定
(2) 經濟利潤的涵義為比較 "一定要選此案" 與 "如果沒有此案" 之差異
(*修正為涵蓋經濟利潤小於0的意義)
對最佳方案A而言,就是方案A"從無到有"所增加的利益
得將機會成本定為"除該選擇外的最佳選擇之會計利潤"
對A案而言為b, 對BC案而言為a
依此定義 b<0 時 A案機會成本為負
2問: a = 0 > b > c , 機會成本為負?
試答: 因前述討論未要求a,b,c之正負, 故a,b,c之正負不影響此定義之性質(1)(2)
由於 b>0 時您對機會成本的定義與我並無不同
故您亦知經濟利潤在 b>0 時有性質(1)(2)
我的論點是: 若為使 b<0 時"經濟利潤"仍具有性質(1)(2)
則應仍定A案之機會成本為 b<0
當然, 若您認為 "經濟利潤" 或 "機會成本" 有何更重要的"經濟涵義",
從而在 b<0 時定義為......較為恰當
亦請提供作為我思考的契機
3問: (前略)繼續經營,不違約,得到了一筆違約金的收益?
試答: 我的思考路徑為"定義機會成本以彰顯經濟利潤的意義"
假設計畫{A,B,C}中 A代表繼續經營 B代表違約 C代表耍笨
會計利潤為{-1,-5,-6}
則繼續經營之
會計利潤 = -1 表示"就A方案本身"實際上為虧本
機會成本 = -5 用來算下面的
經濟利潤 = 4 表示繼續經營比違約(次佳選擇)多賺(其實是少賠)4
故"經濟利潤"是相對而非絕對的概念
經濟利潤為正未必實際上賺錢
(正如經濟利潤為負.未必實際上賠錢,試想a>b>0時, B案的情形)
4問: 機會成本是你失去的部份,也就是你放棄的其他兩個決策BC
試答: GOOD POINT! 讓我試著回應您的想法
您的想法是否為:
假定廠商選擇 A, 表示放棄 {B,C} 方案
為何只以B方案的淨利 b 表示機會成本?
假設C方案的會計利潤在"決策後"超過b,照原先的定義
機會成本不就不是b了?
假定我們對{B,C}方案的了解/不了解可以寫成一張單子
I({B,C}): what we know and what we don't know about B and C
把"機會成本"想成由放棄的方案的資訊中產生出來的一個指標
即 "機會成本" 是 I({B,C}) 的函數
我所描述的模型, 可能適用的情形為:
1. 廠商極大化利潤,且"確定"各決策的報酬為{a,b,c}
2. 廠商極大化期望利潤, 且"確定"各決策的期望報酬為{a,b,c}
3. (抽象情形)廠商極大化某一目標, 且"確定"各決策目標值為{a,b,c}
如果決策時 I({B,C}) 中的資訊不足, 此模型自然不能適用
而必須找尋新的"機會成本"定義的方式.
寫的不太清楚, 大概因為問題本身難以定義
不過我隱約覺得, 如果這方面的觀念有所進展應該會很有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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