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期報稅問題 - 稅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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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弟初次發文..有不妥請告知
小弟其實沒報稅經驗
前幾個年度都是等隔年補繳單來才去繳
96年度年所得65萬左右
補繳單來看到我是13%
叫我補繳2萬又外加8000元罰金...

去年98年度5月由於又再度身無分文+舉債渡日
所以沒有完成97年度所得的申報工作

查一下文章
好像只能在戶籍所在地國稅局補繳

問題來了:
1.補申報可以把領養父母..全家的健保..房租..拿來底扣嗎?
剛剛才知道可以這樣做
以前都是國稅局寄多少來我就交多少

2.我97年所得大約也是65萬左右
請問在父母沒有工作
皆年滿60未滿65歲
家裡有租房子
有交健保費
無其他收入..置產..投資情況下
我要繳的稅應該可能會是多少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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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知道網路上有系統試算
不過算起來好像怪怪的
總覺得漏掉什麼
所以想請問有經驗的各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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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Oliver avatarOliver2010-02-01
只能用標準扣除額,可增列受撫養人
Elvira avatarElvira2010-02-01
案件在未經國稅局調查核定前~皆可補申報(可採列舉扣除額)
只是稅額部分會加計滯納利息
Carolina Franco avatarCarolina Franco2010-02-04
(繳納稅款時~請拿自動補報繳款書)
Dora avatarDora2010-02-05
更正~ 是加計利息
Steve avatarSteve2010-02-06
在此建議...請盡快向戶籍所在地國稅局辦理申報.......
Cara avatarCara2010-02-10
97年核定好像已經出來了
Elvira avatarElvira2010-02-15
未申報核定還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