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贈與稅的迷思 - 稅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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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
我知道贈與稅免稅額 每年220萬元
也爬了好久的文
但對於贈與稅還是有點疑問 麻煩各位幫忙指教

問題是:
A想將800萬贈與給B, 但考慮到贈與稅的問題

所以A想出一個方法

A先匯200萬->C , 過段時間後, C再匯200萬給B
A先匯200萬->D , 過段時間後, D再匯200萬給B
A先匯200萬->E , 過段時間後, E再匯200萬給B
A先匯200萬->F , 過段時間後, F再匯200萬給B

所以最終 B會得到800萬.

理論上, 在A各贈與200萬給C/D/E/F後, 錢就不算是A的
所以, 就算之後C/D/E/F又各贈200萬給B
全部的人都沒有贈與稅的問題,
這樣的想法正確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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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George avatarGeorge2011-07-08
錯.
Callum avatarCallum2011-07-13
會認定CDEF都是人頭,實際是A贈B 800,補稅罰鍰
Oscar avatarOscar2011-07-15
A贈與出去給CDEF共八百萬. 同年度的話A會被課多支出的580W.
George avatarGeorge2011-07-15
很簡單,A跟B結婚,再利用配偶互贈免稅就好了
Puput avatarPuput2011-07-20
錯了 跟人頭無關 贈與稅的算法是算贈與者不是看受贈者
Madame avatarMadame2011-07-23
是以贈與者算是沒錯,但國稅局的認定事實,若A與CDEF沒特殊情
Lauren avatarLauren2011-07-24
誼(如親屬),不會認定是贈與CDEF,會直接認定A贈B
如北高行97年度訴字第3092號,原告就是利用職員、股東的帳戶
去贈與兒子。
Ida avatarIda2011-07-25
直接給現金就好了,何必這麼麻煩X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