贈與稅免稅額問題 - 稅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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抱歉我爬過文也看過精華區
但沒看到類似個案因此PO文


現在在處理房屋贈與遇到了這個情況
父親想將登記在其下的房子贈與給兒子,
算了一下「土地公告現值」 + 「房屋評定價值」 大約是420萬
若沒有其他「附有負擔贈與」可以扣抵的話

超過了免稅額220萬的額度,可能得繳200萬*10%的贈與稅

因此我想問,
能否父親先將所有「土地所有權」移轉給母親(夫妻間免課土地增值稅)
而父親留著「建物所有權」(這樣也不會被課到契稅)

然後父母親再一起把這間房子贈與給兒子,
這樣的免稅額會變成440萬嗎?
這過程中是不是就可以省了贈與稅20萬元?

希望有人能解答一下,感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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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rothy avatarDorothy2011-07-11
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