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房登記在子女名下的贈與稅問題 - 稅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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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爸最近要購買一間房子(300萬)

其中200萬直接由我爸戶頭匯款給對方,另100萬由我向銀行貸款

房子登記在我名下,貸款人也是我,而我是公務員,月領三萬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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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爬過文了,知道贈與220萬以下不會涉及贈與稅問題

所以這個案例應該不會被課贈與稅(?)

但因為自己是公務員的身份,擔心會比較敏感@@

且又在財政部網站的贈與稅申報書說明中看到下面這句話:

同一年內贈與財產總額在免稅額新臺幣 220 萬元以下者,可免申報,但因辦理產權
移轉登記,需要贈與稅免稅或不計入贈與總額證明書者,仍應辦理申報。

請問,這到底是什麼意思?有好心人願意幫我翻成淺顯義懂得白話文嗎?

什麼狀況下會需要文中提到的證明書呢?我的狀況到底要不要申報呢?

感謝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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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Belly avatarBelly2011-07-06
不用搞得這麼麻煩 把你爸戶頭匯給對方的匯款單影印 或存摺
Sierra Rose avatarSierra Rose2011-07-11
留個影本 到時跟權狀一起收好 國稅局要來查就給他看 收工!
Lily avatarLily2011-07-15
沒有免稅證明書 可以辦理過戶嗎...
Robert avatarRobert2011-07-19
我漏看了 是爸爸轉帳給第三人 所以可以辦理過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