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教有關海外券商的遺產問題 - 保險
By Lily
at 2017-04-24T09:52
at 2017-04-24T09:52
Table of Contents
: 推 schooldance: 新加坡有類似服務嗎?(幫你成立一個公司這種) 04/22 09:25
: → schooldance: 覺得香港不是一個安全的地方(純個人觀感) 04/22 09:26
新加坡也有,但是貴很多,他們的私人銀行專門服務東南亞土豪,
據說如果總資產沒有幾千萬美金,他們不會想跟您做生意的。
我看過那些私人銀行的網頁,一律沒有寫收費。
典型的:如果你需要問價錢,那就代表你買不起。
: 推 ihakkanet: 複委託給國內券商手佣金0.1趴永豐,0.12富邦有自動退稅 04/22 12:56
: → ihakkanet: ,辦繼承也方便 04/22 12:56
這是美股吧,美股有股息稅呀。總資產大到一個程度,就有差了。
(即使像我這種小咖,放在VWRD跟VT相比,每年繳給國外政府的稅金就相差台幣六萬元了)
: 推 ast2: 可能有台灣遺產稅 那其實把錢轉回台灣就可以了 不需要特地到 04/22 22:55
: → ast2: 香港開銀行帳戶 對吧 04/22 22:55
是的,但我有特殊需求在台灣不能持有資產。(從事高風險行業,可能會發生高額債務。)
: 推 iverboy: 海外就是槓桿利率低,複委託完全比不上,如果台灣解決這 04/23 11:24
: → iverboy: 應該沒人會想開海外,只可惜以台灣的落後,根本不可能 04/23 11:25
是阿,隨時都有幾百萬現金可以動用的安心感真不是蓋的。
我目前的計畫是: 我想找一位遺囑執行人,負責執行我與愛妻的遺囑。另外希望這位執
行人能在特定狀況下協助處分我們海外的資產。
細節如下: 我與愛妻各有一個海外證券戶頭,這個帳戶裡面只會持有在愛爾蘭成立的信
託基金,因此不是美國資產,沒有美國遺產稅的問題。如果我與愛妻兩人皆無行為能力或
失聯 (通常就是交通意外事故),我希望遺囑執行人在我與愛妻死亡之前,盡速將海外資
產變現匯回國內。
我有考慮過這中間的法律問題。與我往來的券商有明文規定每個帳戶持有人可以指定多達
五人作為代理。此代理的權力實質上相當於持有 Power of Attorney (授權書)。我與愛
妻已經互相指定對方做為自己帳戶的代理,也實際執行過資產買賣與匯款作業,都沒有問
題。
又,因為款項是全額匯回台灣,沒有規避台灣遺產稅的意圖。另,因為帳戶中沒有美國資
產,也沒有規避美國遺產稅的意圖。所以只要在台灣簽署有效的授權書,這就是完全合法
的操作。
我願意為這份解決方案每年付出 NTD $10,000 至 NTD $20,000 的費用。
(這等於也是一份保險)
如果版上有律師有興趣,請來信詳談。
--
: → schooldance: 覺得香港不是一個安全的地方(純個人觀感) 04/22 09:26
新加坡也有,但是貴很多,他們的私人銀行專門服務東南亞土豪,
據說如果總資產沒有幾千萬美金,他們不會想跟您做生意的。
我看過那些私人銀行的網頁,一律沒有寫收費。
典型的:如果你需要問價錢,那就代表你買不起。
: 推 ihakkanet: 複委託給國內券商手佣金0.1趴永豐,0.12富邦有自動退稅 04/22 12:56
: → ihakkanet: ,辦繼承也方便 04/22 12:56
這是美股吧,美股有股息稅呀。總資產大到一個程度,就有差了。
(即使像我這種小咖,放在VWRD跟VT相比,每年繳給國外政府的稅金就相差台幣六萬元了)
: 推 ast2: 可能有台灣遺產稅 那其實把錢轉回台灣就可以了 不需要特地到 04/22 22:55
: → ast2: 香港開銀行帳戶 對吧 04/22 22:55
是的,但我有特殊需求在台灣不能持有資產。(從事高風險行業,可能會發生高額債務。)
: 推 iverboy: 海外就是槓桿利率低,複委託完全比不上,如果台灣解決這 04/23 11:24
: → iverboy: 應該沒人會想開海外,只可惜以台灣的落後,根本不可能 04/23 11:25
是阿,隨時都有幾百萬現金可以動用的安心感真不是蓋的。
我目前的計畫是: 我想找一位遺囑執行人,負責執行我與愛妻的遺囑。另外希望這位執
行人能在特定狀況下協助處分我們海外的資產。
細節如下: 我與愛妻各有一個海外證券戶頭,這個帳戶裡面只會持有在愛爾蘭成立的信
託基金,因此不是美國資產,沒有美國遺產稅的問題。如果我與愛妻兩人皆無行為能力或
失聯 (通常就是交通意外事故),我希望遺囑執行人在我與愛妻死亡之前,盡速將海外資
產變現匯回國內。
我有考慮過這中間的法律問題。與我往來的券商有明文規定每個帳戶持有人可以指定多達
五人作為代理。此代理的權力實質上相當於持有 Power of Attorney (授權書)。我與愛
妻已經互相指定對方做為自己帳戶的代理,也實際執行過資產買賣與匯款作業,都沒有問
題。
又,因為款項是全額匯回台灣,沒有規避台灣遺產稅的意圖。另,因為帳戶中沒有美國資
產,也沒有規避美國遺產稅的意圖。所以只要在台灣簽署有效的授權書,這就是完全合法
的操作。
我願意為這份解決方案每年付出 NTD $10,000 至 NTD $20,000 的費用。
(這等於也是一份保險)
如果版上有律師有興趣,請來信詳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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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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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Iris
at 2017-04-27T0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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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Tristan Cohan
at 2017-04-30T1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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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Gary
at 2017-05-03T1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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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t 2017-05-05T1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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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t 2017-05-09T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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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t 2017-05-10T2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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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t 2017-05-24T1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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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t 2017-05-29T0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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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t 2017-05-29T08: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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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t 2017-05-30T2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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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Kam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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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t 2017-06-04T1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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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t 2017-07-02T16: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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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t 2017-04-20T17: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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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Tristan Cohan
at 2017-04-15T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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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90%的人都不需要「資產配置」?
By Anonymous
at 2017-02-19T1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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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90%的人都不需要「資產配置」?
By Xanthe
at 2017-02-19T0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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惊天大消息!央行突然宣布某币非法!
By Zanna
at 2017-01-09T0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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