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是為了省錢考量, 本來應該申請兩篇專利的想要改申請成一篇
但是不知道技巧性處理的話是否可能不需要分案?
例如: 一種食用油與一種用食用油炒出來的菜
獨立項一: 寫的範圍是一種食用油是99無鉛汽油 (99無鉛沒出現過前例)
獨立項二: 寫的是用無鉛汽油炒出來的菜 (92無鉛, 95無鉛, 99無鉛都沒人用來當食用油炒菜)
兩者其實範圍上有些許的不同,
有獨立項一可以確保人家不生產99無鉛出來賣
有獨立項二可以確保人不用無鉛汽油來炒菜(使用)
請問這樣包成一個專利是可行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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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不知道技巧性處理的話是否可能不需要分案?
例如: 一種食用油與一種用食用油炒出來的菜
獨立項一: 寫的範圍是一種食用油是99無鉛汽油 (99無鉛沒出現過前例)
獨立項二: 寫的是用無鉛汽油炒出來的菜 (92無鉛, 95無鉛, 99無鉛都沒人用來當食用油炒菜)
兩者其實範圍上有些許的不同,
有獨立項一可以確保人家不生產99無鉛出來賣
有獨立項二可以確保人不用無鉛汽油來炒菜(使用)
請問這樣包成一個專利是可行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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