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價稅請問地價稅自用住宅問題 - 地價稅Sierra Rose · 2011-05-11Table of ContentsPostCommentsRelated Posts若A有甲乙(台北市)兩間公寓的所有權,A的女兒B買了丙屋(新北市) 因為了申請台北市育兒津貼,所以B與老公小孩打算掛戶籍在甲屋 乙屋戶籍掛A的成年兒子,然後丙屋戶籍掛A 這樣三間可適用自用住宅稅率嘛? 謝謝 -- 地價稅All CommentsDorothy2011-05-12可以,如果甲乙的土地持分面積沒有太大,其實也很難過大.Jacky2011-05-14面積合計在300平方公尺即可Related Posts賣房損失列舉的問題賣房損失列舉的問題賣房損失列舉的問題請教撫養親屬問題(非父母)基地台租金收入 報稅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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