賣房損失列舉的問題 - 所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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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只就我個人經驗回答

我舉證我買房的私契2頁 + 匯款證明 1頁

再影印賣房的仲介約以及相關匯款證明

我總共只附了大約8張影印的資料,有些契約只是部分選印沒有全印

後來也是核可我是虧本賣房沒課財產交易所得稅

哀!好害羞喔! 虧錢賣房這種丟臉的事情,還講這樣大聲



※ 引述《patra (想念溫暖海洋)》之銘言:
: 已爬文
: 今年要列舉去年度的賣房"損失"
: 成本部分我只有當初買房時的"房屋預訂買賣契約書"
: 有看過的人就知道,那是厚厚的一本
: 請問1.我要整本正本附上嗎?(會超級重...)
: 2.歷年度的房屋稅、地價稅、火險能不能當成本?
: 3.去年12月賣出過戶,去年度的利息是否可算在我的一般列舉扣除額,
: 還是直接算在賣房成本?
: 謝謝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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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Robert avatarRobert2011-05-10
所以契約那些用"影本"就可以了哦?我一直以為需附正本 XD
Edward Lewis avatarEdward Lewis2011-05-13
正本?報完稅他又不還你,當然給影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