終於有新聞了 - 期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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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的看法:市場本來就是比誰手腳快,才需要有市價單。成交速度慢了,

可能只是少賺而已。成交不到,根本無法避險。(如市場連吃幾根跌停)。

成交速度要快,風控只能採最低標準。本來就是雙面刃。但市場就是有市價單

的需求啊。法條規定事前收足,但「市價單」如何收足?只能採寬鬆認定。

因為市價單優先漲停價成交。加了任何限制的市價單都是半殘的,皆有成交不到的可能。


今天如果期貨商只有提供市價單,沒限價單可選,才是期貨商的錯。

SASA不選限價單,而要選市價單,意圖已經很明顯了:「她就是有強列避險的需求」,
^^^^^^^^^^^^^^^^^^^^^^^^^^^^^^^^^^^^^^^^^^^^^^^
比如她預知921會到來。現在帳戶賠錢,只是事後論,因為她預測的921並沒到來。

如果921發生,她現在就是賺數千萬,不是嗎?所以「市價單事前收足權利金,

採寬鬆認定」,根本不是讓SASA賠錢的原罪,她看錯市場,才是她賠錢的主因。


風險本來就是交易的一環。法官會不會為了SASA一個人,而放棄廣大有市價單需求

的交易人(別忘了,她自己也有需求),就讓大家拭目以待吧。






※ 引述《Ting1024 (無)》之銘言:
: 嗯,這問題今天去請教過比較有瞭解背景的律師朋友,
: 他說的跟之前討論的一樣,慣例上會以責任歸屬的輕重
: 來衡量,不是一番兩瞪眼法條翻出來就可以認定,要這樣
: 根本不需要法官了,我們只需要一本書。
: 請教他最重要的一點,責任法官可能怎麼認定..
: 原則上,券商會吃絕大部分的虧損,
: 又問,那沙大這邊是不是三十萬?他說:
: 不太可能,推論起來,期貨市場至今已經成立十多年了,
: 累計成交的口數上億口,有這麼多成交的經驗,卻第一次發生
: 這樣的案例而上法院..
: 法官不可能完全讓另一方無須負擔任何責任,他會想,
: 市場運作了這麼久,累積上億口的經驗,為什麼這麼多
: 交易者都不會發生的問題,發生在你身上? 接著就會開始
: 斟酌-->在成交量稀疏的商品下大量的市價單,或多或少有
: 人為疏失,不能全部推給另一方的系統(原因就是市場已經有
: 上億口的實際交易,如果這是重大BUG,不可能只發生在沙大身上)
: 大概就是這樣,希望不要上法院,這樣就完美解決了。
: 一旦上法院絕對不是一番兩瞪眼的翻法條而已。民法是
: 超級複雜的東西..可以旁徵博引的條文太多了,到底要適用
: 哪一條,每一個法官都不見得會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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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Edwina avatarEdwina2011-01-31
可惜沒有法律能證實你講的這些就能將責任歸屬殺殺
Audriana avatarAudriana2011-02-04
法律條文還可以寬鬆認定?
事前收足權利金 <-能凹成事後補錢?
Carol avatarCarol2011-02-07
目前就是有法律能將責任歸屬期貨商
法官斷案是用法條而不是「你覺得」
Robert avatarRobert2011-02-10
慣例.習慣 大於 法律?
Kyle avatarKyle2011-02-11
有法律會先遵從法律 沒有才會參考 慣例 習慣
Franklin avatarFranklin2011-02-11
擬因該要去當法官 這樣殺殺一定不用賠
Noah avatarNoah2011-02-15
如果這篇文章的人當法官 殺殺大概要賠了
Frederic avatarFrederic2011-02-17
我被告過 法庭上就是這樣跑 有律師不一定贏沒律師的
Ophelia avatarOphelia2011-02-21
殺殺公主可以告法官枉法裁判.....XD
Susan avatarSusan2011-02-24
但大多數 平均而言 有律師 贏面大
被告也沒有什麼了不起的 大多是民事案件而已
Heather avatarHeather2011-02-25
不過那時候就是我法條判例找的夠多最後贏有律師的
Valerie avatarValerie2011-02-27
要看對方請什麼咖的律師吧
Ivy avatarIvy2011-02-28
這邊的對手可是每個月都有付顧問費的 律師團阿
Eden avatarEden2011-03-02
也是 不過現況是法條明顯偏向殺殺 不太可能叫他吞光960萬
Freda avatarFreda2011-03-06
如果你贏的是這種大咖的集團 那我真的很佩服你
條文是這樣沒有錯阿 但是對方是律師團阿
Quanna avatarQuanna2011-03-07
殺殺公主如果輸了不知道可不可以申請大法官解釋法令?
Doris avatarDoris2011-03-10
律師團也是要遵守條文 他們又不能造創造法律~
Cara avatarCara2011-03-14
你引用的一定不會被對方反駁嗎?
Agatha avatarAgatha2011-03-18
當然不是創造法律
對方專業人士這麼多 懂得也很多 怎麼可能乖乖看到你提
出的 法規 就乖乖 受死
Daniel avatarDaniel2011-03-19
針對何謂"事前收足權利金"做出解釋....
Poppy avatarPoppy2011-03-21
我不是專業人士 我不知道怎麼反駁 但是對方可就不一定
Gary avatarGary2011-03-25
恩 所以以後我們看到對方有律師團 我們就乖乖受死就好了?
Faithe avatarFaithe2011-03-26
如果他事先知道會漲到6xx也不可能下那麼多口吧?
Rebecca avatarRebecca2011-03-31
看錯頂多賠掉30幾萬
Tom avatarTom2011-04-03
當然要反駁阿..只是還是要交給專業的來處理
Frederica avatarFrederica2011-04-06
打官司本來就是這樣!!錢多的贏面大!除非有有利證據
少數極端例子不在這邊討論範圍 我只平均而言
Emma avatarEmma2011-04-08
殺殺公主應該去找律師.立委 控告金管會.期交所.凱雞正
Skylar Davis avatarSkylar Davis2011-04-10
同時申請大法官解釋法律...
Kumar avatarKumar2011-04-12
申請大法官解釋沒那麼簡單
Irma avatarIrma2011-04-15
太誇張了啦 視線
Rachel avatarRachel2011-04-16
要過好幾道手續 好久沒念書 忘了XD
Elvira avatarElvira2011-04-16
不是有人覺得事前收足權利金可寬鬆解釋 不如解釋法律
Ida avatarIda2011-04-18
你講的這些都在架空法規
Barb Cronin avatarBarb Cronin2011-04-20
當事人真意也被扭曲 只能給閱
Ina avatarIna2011-04-22
呵呵 對方的意思只是要表達 市價 有其需求才會存在
不過ptt就是這樣
Michael avatarMichael2011-04-23
真意是否扭曲也是未知數 SASA交易習慣是什麼沒人知道
Heather avatarHeather2011-04-27
有需求就可採寬鬆認定?
Hardy avatarHardy2011-04-28
行政慣例 跟 法律 哪個優先?
Caitlin avatarCaitlin2011-04-30
市價 有其需求才會存在 沒錯 但是不能因此違反法規
Sandy avatarSandy2011-05-05
搞不好對方律師會針對這點提出反駁
但是po這篇文章的人又不是專業的律師 他當然不知道
Heather avatarHeather2011-05-08
你不能確定這點會不會被提出來
如果提出來 又要開始爭論一番
Charlotte avatarCharlotte2011-05-11
其實這樣討論還蠻好的 可以訓練邏輯性
以後萬一又要打官司這些經驗都能用
Edward Lewis avatarEdward Lewis2011-05-12
如果能搞到對苦主有利的大法官解釋令更好....
Rebecca avatarRebecca2011-05-15
是的
但是不太可能啦
Emma avatarEmma2011-05-19
如果KG主張SASA全吞 有人會因此去KG銷戶的嗎?
Christine avatarChristine2011-05-21
我會
Bethany avatarBethany2011-05-25
不過其實是原本就想銷戶了
Lucy avatarLucy2011-05-27
我會 幫殺殺出十元
Ursula avatarUrsula2011-05-31
你的想法完全法律根據
Zora avatarZora2011-06-05
再幫她承擔十員債務 陪她上法庭
Dora avatarDora2011-06-07
可是高雄好遠喔 不知道凱基會選那開戰
Charlotte avatarCharlotte2011-06-11
其實怎麼判的我也想去看
Jacob avatarJacob2011-06-14
統計一下人數阿
民氣可用
Edith avatarEdith2011-06-16
但是不要只是打打嘴泡 不然到時候只有小貓兩三隻到場
Leila avatarLeila2011-06-20
不過連告都還沒告現在統計也不準XD
Lily avatarLily2011-06-20
想去法院的承擔債務啊 就可以當當事人
Skylar Davis avatarSkylar Davis2011-06-22
至少也可訴訟參加 學個經驗也好
Leila avatarLeila2011-06-22
法官會聽的話就不會那麼多恐龍判例了
Hamiltion avatarHamiltion2011-06-25
市價單的流動性風險.應該最多30萬買到漲停價.不是買到1千萬
Hamiltion avatarHamiltion2011-06-30
廣大有市價需求 跟 廣大要30萬買1000萬 是不一樣的
問題不是市價需求 是 30萬買1000萬合不合法規?
Agatha avatarAgatha2011-07-03
限價的話, 30萬買不到1000萬; 市價的話, 以前30萬可買到1000萬.
Wallis avatarWallis2011-07-05
說不定可以去找羅淑蕾立委 她對金融交易這塊滿關注的
Donna avatarDonna2011-07-06
不是以前現在 是軟體有沒有合乎法令
Oscar avatarOscar2011-07-09
有沒有合乎法令, 要看法官怎麼去解讀法令, 而不是你我去自以為.
Ida avatarIda2011-07-09
不然我們這樣說好了 大家的營業員有哪一個有跟你們說
買方可能會30萬買1000萬喔 下市價要小心喔
Freda avatarFreda2011-07-12
有哪個營業員說過你除了入金帳戶
可能要多準備300倍以上的備用帳戶金錢喔?
Blanche avatarBlanche2011-07-12
大多營業員我想都只有告知賣方才可能這樣吧?
James avatarJames2011-07-13
不想跟你那樣說, 蠻無聊的.
Barb Cronin avatarBarb Cronin2011-07-16
我記得現貨其貨 都有漲跌幅限制...是我記錯嗎
Sarah avatarSarah2011-07-18
不嚴格要求的話...券商專門搞下錯單的 就賺飽飽了
Wallis avatarWallis2011-07-20
別跟我說滑價滑出去成交的是個體戶..
我指賣方
Thomas avatarThomas2011-07-21
我一直覺得莎莎可以主張,超過她戶頭理面的30萬元之後的買
賣都與她無關,那些買賣都是KGI自作主張的賣買。
Quanna avatarQuanna2011-07-26
BERRY大,我第二段已回答你了,今天若921發生,券商
James avatarJames2011-07-27
就是慘賠,怎麼還會賺飽飽?所以看錯市場,風險要自負
Sierra Rose avatarSierra Rose2011-07-27
風險若是來自於券商應控管而未控管之事項就不該叫客戶自負
Suhail Hany avatarSuhail Hany2011-07-30
有控管啊,當時市價可下1000口。只是這種程度的控管,
Belly avatarBelly2011-07-31
如果sasa今天+900萬 需要吐出來嗎? 如果覺得不需要 那
麼問題就不是KG先幫SASA"墊款"下單
Puput avatarPuput2011-07-31
是對整個市場有利,還是有害,就要看法官的認定了。
Oliver avatarOliver2011-08-04
....................到底還要吵多久...................
Daniel avatarDaniel2011-08-04
市價單的風險,雖沒說會300倍,但也沒說不會300倍啊。
Zora avatarZora2011-08-09
現在是要採取你的心證了唷。還意圖勒
Susan avatarSusan2011-08-12
吵到判決出來 XD
Susan avatarSusan2011-08-16
這文還真長
Victoria avatarVictoria2011-08-18
重點是今天就是-900萬阿...扯什麼+900萬.....
Daniel avatarDaniel2011-08-19
另外 不要以為成交量掛單量少的 才會市價滑價這麼大
Sarah avatarSarah2011-08-22
就算是近月成交量最大的 沒人能保證不會在1分鐘內滑到漲停
Caroline avatarCaroline2011-08-25
滑價根本不是賺錢或賠錢的主因,看錯市場才是。
Jessica avatarJessica2011-08-25
這麼說來 所有的近月選擇權買方都可能買超過300倍入金帳戶
那買方應該再也不敢ALL IN了
這樣合理嗎?
Rosalind avatarRosalind2011-08-30
-900萬就出來扯 邏輯有問題?
Dora avatarDora2011-09-04
+900萬就沒事 那拉系統問題出來救援根本就不成立
Linda avatarLinda2011-09-09
怕就別下市價單啊,這本來就是自己的選擇。
Andrew avatarAndrew2011-09-12
系統沒問題嗎?
Yedda avatarYedda2011-09-17
從來沒有人說+900萬會沒事啊
Erin avatarErin2011-09-19
+900萬 換賣方出來哭
Isla avatarIsla2011-09-21
賣方出來哭啥?保證金夠賣會有什麼問題?
Blanche avatarBlanche2011-09-25
沒人說+900萬沒事啊,只有三十萬成交900萬一樣是有問題
Adele avatarAdele2011-09-25
只要賣方保證金充足 誰會發現有人+900萬?買方出來說我
不應該買到這些部位?
Isla avatarIsla2011-09-27
KG風控有問題是一定賴不掉 但一直說KG不應該"墊款"很怪
Anthony avatarAnthony2011-09-27
+900..一樣阿就雙方攻防..像卡神當初一樣.
Frederic avatarFrederic2011-09-29
卡板有卡神, op板有O神, 可以這樣說嗎?
Callum avatarCallum2011-09-30
按照法律 可以墊款?
Adele avatarAdele2011-10-04
苦主事前也沒授權券商墊款阿?
Joseph avatarJoseph2011-10-08
照這種邏輯 以後出任何問題 眷商都不用擔責任
Erin avatarErin2011-10-09
一來違法 二來沒授權墊款
Noah avatarNoah2011-10-10
==============莎莎是欠原po多少錢@@????================
Ina avatarIna2011-10-11
看錯市場,才是她賠錢的主因 <-卷商為何要改程式?
Connor avatarConnor2011-10-14
因為多來10個sasa就倒了 這是風控問題
Jack avatarJack2011-10-18
不出門就不會被車撞了,你被車撞死是你活該誰叫你要出門
Hardy avatarHardy2011-10-23
樓上的 是講殺小XD
Heather avatarHeather2011-10-24
撞你的人如果早一點發現早採一點煞車說不定只是輕傷命還在
Agnes avatarAgnes2011-10-28
過馬路貪快不走天橋,本來就要有被撞死的絕悟。
還怪開車的人不踩煞車?
Heather avatarHeather2011-10-31
問題是她可能是走人行道被撞
Hedwig avatarHedwig2011-11-04
過馬路貪快不走天橋? 苦主有違法嗎?
Rachel avatarRachel2011-11-06
問題是她走的不是人行道啊(流動性大的市場)
Jack avatarJack2011-11-10
走人行道被闖紅燈的車撞才對
Ingrid avatarIngrid2011-11-11
問題現在是KGI觸法阿
Christine avatarChristine2011-11-15
這跟流動性大不大關聯沒那麼大
Delia avatarDelia2011-11-16
客戶應該知道流動性的問題 客戶抗議的是權利金買超的問題
Agatha avatarAgatha2011-11-20
在流動性不佳+大口數下市價單,本來權利金就會變這樣
是她自己SENSE不好。
Hedy avatarHedy2011-11-23
權利金不夠還可以交易喔?
Charlie avatarCharlie2011-11-26
流動性佳+小口數下單 其實也是有可能發生這樣的事
在突發事件時
John avatarJohn2011-11-29
夠不夠,是因為採市價認定的問題,要看法官怎麼解釋
Liam avatarLiam2011-12-02
對啊,所以回到我的第二點,賠錢是因為她看錯市場,
Oscar avatarOscar2011-12-04
而非超過戶頭的餘額。
突發事件來了,她就發了,而這也是她本來預期的。
Donna avatarDonna2011-12-06
如果單純是看錯市場...卷商就不用改程式了...
Daph Bay avatarDaph Bay2011-12-11
如果要用漲跌停價檢查保證金or權利金,觸法的券商不只有KGI一家.
James avatarJames2011-12-12
會不會賠錢是看之後的走勢問題是期貨商當下該不該接受委託
Una avatarUna2011-12-12
動搖國本 XD
Una avatarUna2011-12-12
因為沒品的客戶很多啊,像這種賺錢算自己,賠錢算卷商
SASA就是沒品的客戶。(我指交易)
Anthony avatarAnthony2011-12-15
講來講去...反正就是卷商沒責任啦~~~~~~~~
Franklin avatarFranklin2011-12-18
現在就要看如果是違法會自始無效還是可部份求償
Dorothy avatarDorothy2011-12-22
沒品歸沒品...如果沒有今天的案例...我也以為買方最多賠
Steve avatarSteve2011-12-23
客戶使用券商的軟體下單叫沒品???
Mia avatarMia2011-12-26
光本金就算了 這明顯就是程式求performance做的偷吃步
Mia avatarMia2011-12-28
我指她享用完市價的好處,卻不接受市價帶來的風險。
Mia avatarMia2011-12-29
買方最多賠光本金指的是「限價單」
Dorothy avatarDorothy2011-12-30
我猜十之八九各券商Code一定互相抄襲...不然怎麼這麼多
券商要改Code
Brianna avatarBrianna2012-01-02
原來市價單可以下超過本金的單喔?
Margaret avatarMargaret2012-01-04
不知道寶來期有沒有改程式? 畢竟寶來期我覺得考慮比較週到
個人觀感啦
Lily avatarLily2012-01-06
"這次"市價的風險是程式設計的Bug為何由使用者承擔?
Jacob avatarJacob2012-01-11
如果Oracle賣ERP軟體 哪天把你企業幾百億的帳弄亂了
你會說...你享受完ERP的好處 卻不接受ERP的風險嗎? XD
Sierra Rose avatarSierra Rose2012-01-12
法官又還沒判,誰知道最後由誰承擔?
Eden avatarEden2012-01-16
版主正咩快來開賭盤....XDDD
Yedda avatarYedda2012-01-21
至於「市價單」能否下超過本金的單子, 這個我覺得由法官來認定.
Regina avatarRegina2012-01-23
但是法規說期貨商應於送單前收足權利金 並未排除市價單
Caitlin avatarCaitlin2012-01-27
......還....在....吵....啊...... 要過年啦
George avatarGeorge2012-01-31
如果ERP事先有說這軟體有機會把幾百憶的帳弄亂的可能
Christine avatarChristine2012-02-02
法規的解讀, 我也覺得由法官來解讀會比較有意義.
Ula avatarUla2012-02-03
你還要用,使用者當然免不了責。
Vanessa avatarVanessa2012-02-08
把事情講出來本來就要接受大家公評,正負面一定都有,只是
Daniel avatarDaniel2012-02-11
所以你是指券商事先有說 你很有可能會Over Quota買入嗎?
Thomas avatarThomas2012-02-14
此系列的重點就是: 「市價單」能否下超過本金的單子. 沒異議吧?
Freda avatarFreda2012-02-17
其實從一開始就是這樣的爭論...Over Quota下單允許嗎?
Susan avatarSusan2012-02-17
雙方的攻防應該也是會在這上面, 其他的枝微末節就不是那麼重要.
Rae avatarRae2012-02-21
以後乾脆在議定書裡加上 程式有Bug風險 一旦發生Bug
使用者應該無異議接受...
Lauren avatarLauren2012-02-24
幹....這樣我都想集資去開券商了...寫一堆Bug來坑殺散戶
Olivia avatarOlivia2012-02-29
法官最後如果裁定不能超過本金, 那麼因此錯單的交易要回溯幾年?
Una avatarUna2012-03-01
Over Quota下單等於可以把權利金無限擴大 那這樣的話
Una avatarUna2012-03-03
按照法律 不行...
Charlotte avatarCharlotte2012-03-08
那衛妹要記得找我插乾股(誤)
Agatha avatarAgatha2012-03-12
我們都是旁觀者,太部分都是交易人比較多吧拜託留點口德
Tom avatarTom2012-03-13
任何小散戶都可以30萬操1000萬了
Rosalind avatarRosalind2012-03-17
三年? 五年? 還是更久? 只是不知道系統有沒有留那麼久的資料...
Hardy avatarHardy2012-03-22
弄到後來, 會不會所有 Over Quota 的單子通通不算? (不論賺賠.)
Selena avatarSelena2012-03-24
講白一點現在大家都用網路下單,哪天來個超級大BUG,會不
Kyle avatarKyle2012-03-27
法官的判決只對單獨個案有效力 又不是大法官解釋令
Candice avatarCandice2012-03-29
不是只有市價單啦,停損單也是有爭議的。因為這些都帶
Kumar avatarKumar2012-04-01
那可以申請大法官解釋嗎? 一次解決過去所有的問題.
Megan avatarMegan2012-04-05
來了方便,也為有心人士開了一道方便之門。
David avatarDavid2012-04-08
像這種慣例 VS 法律...大法官通常會判慣例違憲....
Isla avatarIsla2012-04-11
但市場就是有這種需求,要怎辦?只好填切結書囉。
Yedda avatarYedda2012-04-16
在很多解釋令裡面 慣例.行政命令都被打槍的.....
Eden avatarEden2012-04-17
違法就是不對 還問有沒有需求 你有性需求就可以強姦嗎
還說被害人願意被我姦
Mia avatarMia2012-04-21
Dinah avatarDinah2012-04-24
被害人說她不是自願被姦
Rachel avatarRachel2012-04-26
我相信在場各位一定都吃過軟體悶虧但請注意是10,000,000萬
Olivia avatarOlivia2012-05-01
樓上你那是一兆 = ="
千億
Cara avatarCara2012-05-02
事說說是被姦,還好當初有簽名,證明是兩相情願。
Victoria avatarVictoria2012-05-07
不好意思 那女孩未滿十八歲 簽名沒法定效力 所以你要被關
Lucy avatarLucy2012-05-09
所以我才希望苦主能提出大法官解釋法令~~~~~
Doris avatarDoris2012-05-10
簽名並沒簽可以買超額權利金
Bennie avatarBennie2012-05-12
也沒說不會超過帳戶餘額啊,如果當初有簽這一條,
那現在就可以結案了。
Frederica avatarFrederica2012-05-14
有了解釋令背書 打官司會輕鬆點~~~~~
Regina avatarRegina2012-05-14
不好意思 簽名違反強制或禁止之規定者,無效。
民法71條說的
Anthony avatarAnthony2012-05-18
回到原點了,何謂收「足」,不是嗎?
Oscar avatarOscar2012-05-18
本金30萬被追繳到1000萬而且還是做選擇權買方系統超過沒去
Tom avatarTom2012-05-22
法官要是認定市價單以市價計算,那就是收足了
何來違法之有?
Blanche avatarBlanche2012-05-26
如果以過往上億筆的交易來做認定, 到底是「足」還是「不足」?
雙方激辯的結果, 還是法官說了算.
James avatarJames2012-05-28
法律沒規定什麼是市價單 你以後當立法委員也許可以規定
Megan avatarMegan2012-05-29
原PO可以去當恐龍法官了
Queena avatarQueena2012-05-30
你要照顧玻璃娃娃 要衡量自己的能力 判有過失^^
Brianna avatarBrianna2012-06-03
我還滿想知道業界實務上追繳有到本金33以上的案例嗎非法的
Heather avatarHeather2012-06-07
收足15萬去買1000萬的東西還成交?
Gilbert avatarGilbert2012-06-11
所以我說這問題 沙沙訴諸於法官風險太大 要找立委跟記者
Eden avatarEden2012-06-15
券商不用負責嗎?????????????????????
Ophelia avatarOphelia2012-06-16
我一些高中同學 連毛都沒長齊 畢業就當法官跟檢察官了
Charlotte avatarCharlotte2012-06-19
全訴諸於法管風險太大.... XDD
Zenobia avatarZenobia2012-06-24
#1DGQjEZZ 還算中肯的論述
Xanthe avatarXanthe2012-06-29
我認為應該多管齊下 立委.律師.記者都找好 告凱基.期交所
申請大法官解釋法令....主動發動攻勢.....
Jake avatarJake2012-06-29
上法院, 比的就是誰比較懂法. 你有錢就可以請比較有能力的律師.
Jack avatarJack2012-07-01
先把當時軟體的市價定義清楚吧,如果系統定義是漲停價就不
Eartha avatarEartha2012-07-06
下一千口,如果系統讓你下就是系統有問題,責任怎麼釐清
Edward Lewis avatarEdward Lewis2012-07-08
大衛~集資開券商要繳保證金 坑殺到倒帳的散戶自己更慘
Queena avatarQueena2012-07-09
所以市價單應該不要查核戶頭餘額, 因為隨時可能有超大
Delia avatarDelia2012-07-14
賣單把價格打到0.1, 反正風險自負, 成交多少再來收就好
Steve avatarSteve2012-07-15
不可能啦 這樣大家洗錢洗爽爽 每個人都是富翁了
Carol avatarCarol2012-07-17
是低, 大家都可以洗, 反正很多人認為券商的查核是足夠的
Ula avatarUla2012-07-19
小t法官 你又口戰群雄了 小t神麼時候要出判決書阿
Gary avatarGary2012-07-20
====================太閒~過太爽=======================
Charlie avatarCharlie2012-07-21
romme...告期交所做啥.
Callum avatarCallum2012-07-26
中華民國政府順便告一告 XD
Valerie avatarValerie2012-07-30
比照楊淑君的模式來討公道
Ivy avatarIvy2012-08-04
竟然有人會說申請大法官解釋?
有看過大法官審理案件法的條文嗎?
Margaret avatarMargaret2012-08-08
就來亂的呀.
Lydia avatarLydia2012-08-11
要是真有人相信這種人的見解,就不知道要鬧多少笑話
Damian avatarDamian2012-08-15
去讀一點再來法律再來吧
Franklin avatarFranklin2012-08-18
Eden avatarEden2012-08-20
你很適合去當政客
Madame avatarMadame2012-08-25
what r u taliking about?
Sierra Rose avatarSierra Rose2012-08-27
1.市價單收足的方式版友已經說了無數次了
2.就算SASA下市價單是有避險需求 也不應該讓她買超過30萬
Hazel avatarHazel2012-08-29
3.SASA看錯市場的確要承擔風險 所以她的30萬賠光了
Victoria avatarVictoria2012-09-03
4.風控採低標準 結果低到違法了就要承擔 別怪客戶
Ula avatarUla2012-09-05
是避險需求~還是投機需求~看不太出來
George avatarGeorge2012-09-08
End
Yedda avatarYedda2012-09-10
...
Caroline avatarCaroline2012-09-11
最後一段在考慮現實發展情況下確實有可能導致法官朝那個方
向判 只為了社會秩序及進步 但個人認為可能性不大 因為外國
Zanna avatarZanna2012-09-15
不就已經有市價單限制固定tick之內才能成交的配套措施?相形
Heather avatarHeather2012-09-19
之下顯得台灣的措施是有漏洞的 所以即使以社會角度邏輯思考
也應該會傾向於有漏洞本身的該自己負責 並且限期改正 才符
Mason avatarMason2012-09-21
合邏輯的一致性吧~~~ 因此小弟不愛認同最後一段啦@@
Anonymous avatarAnonymous2012-09-22
可惜沒有法律能證實你講 https://noxiv.com
Oscar avatarOscar2012-09-23
出的 法規 就乖乖 受 https://daxiv.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