終於有新聞了 - 期貨
By Madame
at 2011-01-27T23:11
at 2011-01-27T2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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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來說一些些。很多都是大家討論過的。
每個人都有各自的想法。
各自的道理與漸漸浮上檯面的一項項法條。
覺得重複太多。我會把我想要說用幾句話寫在最後。
可以直接搜尋 / 偏頗
別浪費太多大家的時間。
(我會用券商或期貨商交錯 想表達大約是同一件事 就別計較太多)
這事件有四個主角
沙沙 | 賣方 | 券商 | 期交所。
a.期交所
裡面惟一可能最沒錯的就是期交所了。
從期交所的角度。經由券商收到市價委託單就是成交。
這裡的條件是 [口數優先權 大於 價格]
b.賣方
1.與沙沙合作關係的人
如果是與沙沙有合作的關係,故意拉抬價格。
依據D神昨天找到的法規,我想這一切就結案了。
2.造市者
不知道期交所會不會因為這次好好勸導請它想想
[造市者享受手續費優惠時,這種錢是它該賺的嗎]
它是可以根據當時市場掛個20點,1000口讓它成交的,
你們是穩定市場的人吧,
它可以的。而不是程式開始試水溫看它是掛錯價還是市價單。
(可以看成交明細。一秒鐘內可以出這麼多價,應該是程式做的吧。)
I don't know。可以賺錢誰不愛。如果期交所默許,還是請它們自愛些。
或別給造市者這麼多優惠了。(雖然它也會反應該消費者身上,科科)
3.釣魚程式
恭禧它又賺了一筆。只是這次有上新聞而己
c.沙沙
1.如果你是b-1的情況就是結案。
2.如果不是上面的情況,
你有你的處境,我也不認識你也不便多說什麼。
你錯在你不了解真正市價單是什麼。
因下錯或key錯單賠錢,
很多人都,我剛玩的前三個月,一個月一次呢XD
(另一個私心話。雖然你說這不是第一次這樣下。
但一次一千口市價單。這裡有這種勇氣的人,會不會只有你啊!!
我認為好的投機者都是有紀律明白在做什麼事的人,
也許在ptt上很多人可以一次下一千口,但他不這樣做不是沒有勇氣。
經過這次應該也沒人敢讓你開戶了)
然後你犯錯了,[下了一千口流通性很差的市價單。]
d.券商
券商放最後面。
是因為我的訴求在這裡。我不認識沙沙。也沒在此券商下單。
期交所滿聰明的,它明文的交易制度,[風控是掛在期貨商]
(期交所上交易制度的圖與說明,風控是由期貨商負責的)
它就負責搓合與收取手續費與資訊服務費用,
(要買就買期交所的股票,可惜買不到。)
(我要開始偏頗了)
今天券商風控明顯出了問題。還要將所有的過錯推到客戶身上。
這點我是最不能接受的。如果結果還真的這樣,我會憂心自己。
(不是擔心沙沙,給予同情也不能幫他什麼)
我憂心,如果有一天,又是券商那端出了問題。用冠冕堂皇的理由,
想瞞天過海,就要它的客戶買單。我為我自己著想,所以我擔心的是這個。
以昨天看到的。
今天客戶簽了風險預告書。沒錯。
依照客戶的需求,分批送出了委託單。
券商做了[風控檢驗],並如期所願送出。
所以券商從頭到尾沒錯。
今天沒沙沙沒發生哄抬價錢,最後是依這樣的思路判決,我就會擔心。
說法上:
可以用昨天看到的這句
期貨商是怕自己被搞(人頭戶洗錢)才修正程式的,而非為了客戶的權益。
不敢說你說的不對。
但我可以順這句話這樣說,
天啊!這個人用買方下單,可以買超過帳戶權利金的錢,它的帳戶變負的了<<
(發現帳戶變負這應該有一個程式在監控,然後人為反推發現)
期貨商我怕自己被搞。
"趕快擋掉"(這搞不好也是程式完成的)
->要不然成交應該是如客戶所期望所簽下的風險預告書的一千口
進而找其原因。發現!
[風控程式的演算法當下是有bug的]
趕快改!!!!!!
然後對大家說:怕自己被搞(人頭戶洗錢)才修正程式的。
就省了券商要承認[風控程式的演算法當下是有bug的]。
(事實上很多券商這幾天也很認真在驗這個bug是嗎)
好吧!我就是為這件事擔心。
程式本來沒人保証完全無bug。我相信應該沒人敢說:「我寫的程式一定沒bug。」
這程式可能是外包的或自家人寫的。我不知道。
券商是至少是提供這下單品牌的服務,站出來說它完全沒錯。
那......,只能希望祈禱自己不會遇到。
我想分享就上面這裡而己。
我覺得沙沙與券商沒有人一定沒錯。
=============================
很多東西,都不是我個人的想法,我的想法就只有我擔心的事而已。
謝謝之前討論串與提供資料的人。繁及不足備載啦。
後記:如果上到法院,就看法官怎麼看了。
未發生b-1情況的話
可以酌量的就
選擇權買方:
Timmer大已經po上條文
http://tinyurl.com/4fj88ga
市價單:
Ting1024大po上的
http://www.taifex.com.tw/chinese/4/4_1_5_2.htm
風控是由誰負責
剛上面一樣,你可以直接找圖
http://www.taifex.com.tw/chinese/4/4_1_5_2.htm
沙沙的行為:
風險預告書。
基本上我認為,前三項基本上
算是期交所的規範與條文。
風險預告書的部份應該是客戶與券商之間的契約。
(如果也是期交所提供的,請告訴我,我會改掉)
如果會與前三項有衝突的。
應該是期交所的規範與條文 > 客戶與券商之間的契約書吧
================================================================
說好多。
最後一項,我們都不是當事者。今天這個錢一定有人要吞下。
是公司,
是營業員,
或是沙沙,
或期交所有什麼好方法。
。總有人要賠償,這不算是一件好事。
爽的就只有期交所與賣方了。所以不必太過了。
假設今天公司強迫營業員吃下來,
出現一個標題:
[客戶下千口單,公司要我賠千萬,我該怎麼辦?]
你要怎麼回這個文呢?
--
每個人都有各自的想法。
各自的道理與漸漸浮上檯面的一項項法條。
覺得重複太多。我會把我想要說用幾句話寫在最後。
可以直接搜尋 / 偏頗
別浪費太多大家的時間。
(我會用券商或期貨商交錯 想表達大約是同一件事 就別計較太多)
這事件有四個主角
沙沙 | 賣方 | 券商 | 期交所。
a.期交所
裡面惟一可能最沒錯的就是期交所了。
從期交所的角度。經由券商收到市價委託單就是成交。
這裡的條件是 [口數優先權 大於 價格]
b.賣方
1.與沙沙合作關係的人
如果是與沙沙有合作的關係,故意拉抬價格。
依據D神昨天找到的法規,我想這一切就結案了。
2.造市者
不知道期交所會不會因為這次好好勸導請它想想
[造市者享受手續費優惠時,這種錢是它該賺的嗎]
它是可以根據當時市場掛個20點,1000口讓它成交的,
你們是穩定市場的人吧,
它可以的。而不是程式開始試水溫看它是掛錯價還是市價單。
(可以看成交明細。一秒鐘內可以出這麼多價,應該是程式做的吧。)
I don't know。可以賺錢誰不愛。如果期交所默許,還是請它們自愛些。
或別給造市者這麼多優惠了。(雖然它也會反應該消費者身上,科科)
3.釣魚程式
恭禧它又賺了一筆。只是這次有上新聞而己
c.沙沙
1.如果你是b-1的情況就是結案。
2.如果不是上面的情況,
你有你的處境,我也不認識你也不便多說什麼。
你錯在你不了解真正市價單是什麼。
因下錯或key錯單賠錢,
很多人都,我剛玩的前三個月,一個月一次呢XD
(另一個私心話。雖然你說這不是第一次這樣下。
但一次一千口市價單。這裡有這種勇氣的人,會不會只有你啊!!
我認為好的投機者都是有紀律明白在做什麼事的人,
也許在ptt上很多人可以一次下一千口,但他不這樣做不是沒有勇氣。
經過這次應該也沒人敢讓你開戶了)
然後你犯錯了,[下了一千口流通性很差的市價單。]
d.券商
券商放最後面。
是因為我的訴求在這裡。我不認識沙沙。也沒在此券商下單。
期交所滿聰明的,它明文的交易制度,[風控是掛在期貨商]
(期交所上交易制度的圖與說明,風控是由期貨商負責的)
它就負責搓合與收取手續費與資訊服務費用,
(要買就買期交所的股票,可惜買不到。)
(我要開始偏頗了)
今天券商風控明顯出了問題。還要將所有的過錯推到客戶身上。
這點我是最不能接受的。如果結果還真的這樣,我會憂心自己。
(不是擔心沙沙,給予同情也不能幫他什麼)
我憂心,如果有一天,又是券商那端出了問題。用冠冕堂皇的理由,
想瞞天過海,就要它的客戶買單。我為我自己著想,所以我擔心的是這個。
以昨天看到的。
今天客戶簽了風險預告書。沒錯。
依照客戶的需求,分批送出了委託單。
券商做了[風控檢驗],並如期所願送出。
所以券商從頭到尾沒錯。
今天沒沙沙沒發生哄抬價錢,最後是依這樣的思路判決,我就會擔心。
說法上:
可以用昨天看到的這句
期貨商是怕自己被搞(人頭戶洗錢)才修正程式的,而非為了客戶的權益。
不敢說你說的不對。
但我可以順這句話這樣說,
天啊!這個人用買方下單,可以買超過帳戶權利金的錢,它的帳戶變負的了<<
(發現帳戶變負這應該有一個程式在監控,然後人為反推發現)
期貨商我怕自己被搞。
"趕快擋掉"(這搞不好也是程式完成的)
->要不然成交應該是如客戶所期望所簽下的風險預告書的一千口
進而找其原因。發現!
[風控程式的演算法當下是有bug的]
趕快改!!!!!!
然後對大家說:怕自己被搞(人頭戶洗錢)才修正程式的。
就省了券商要承認[風控程式的演算法當下是有bug的]。
(事實上很多券商這幾天也很認真在驗這個bug是嗎)
好吧!我就是為這件事擔心。
程式本來沒人保証完全無bug。我相信應該沒人敢說:「我寫的程式一定沒bug。」
這程式可能是外包的或自家人寫的。我不知道。
券商是至少是提供這下單品牌的服務,站出來說它完全沒錯。
那......,只能希望祈禱自己不會遇到。
我想分享就上面這裡而己。
我覺得沙沙與券商沒有人一定沒錯。
=============================
很多東西,都不是我個人的想法,我的想法就只有我擔心的事而已。
謝謝之前討論串與提供資料的人。繁及不足備載啦。
後記:如果上到法院,就看法官怎麼看了。
未發生b-1情況的話
可以酌量的就
選擇權買方:
Timmer大已經po上條文
http://tinyurl.com/4fj88ga
市價單:
Ting1024大po上的
http://www.taifex.com.tw/chinese/4/4_1_5_2.htm
風控是由誰負責
剛上面一樣,你可以直接找圖
http://www.taifex.com.tw/chinese/4/4_1_5_2.htm
沙沙的行為:
風險預告書。
基本上我認為,前三項基本上
算是期交所的規範與條文。
風險預告書的部份應該是客戶與券商之間的契約。
(如果也是期交所提供的,請告訴我,我會改掉)
如果會與前三項有衝突的。
應該是期交所的規範與條文 > 客戶與券商之間的契約書吧
================================================================
說好多。
最後一項,我們都不是當事者。今天這個錢一定有人要吞下。
是公司,
是營業員,
或是沙沙,
或期交所有什麼好方法。
。總有人要賠償,這不算是一件好事。
爽的就只有期交所與賣方了。所以不必太過了。
假設今天公司強迫營業員吃下來,
出現一個標題:
[客戶下千口單,公司要我賠千萬,我該怎麼辦?]
你要怎麼回這個文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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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Valerie
at 2011-01-31T0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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