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好
我是剛進專利事務所當專利工程師的菜鳥
話說 沒多久前我剛上班時
大概第二天事務所開始教育訓練
所謂的教育訓練就是由資深的一位工程師為我上課
從專利法開始 一天大概2~3小時吧
三天的時間我的教育訓練便結束了
還附帶給我一個案子要我當練習
但我根本就無從下手 我也老實跟主管說
主管回我 你就參考別人寫的練習練習
過了一個週末的今天 主管跟我要案件
我說"屙 我才寫幾行而已耶"
主管說" 你這樣太慢了" (我的確太慢 但我才上了幾個小時的課= =)
"從這週開始就會給你一些案子寫"
不知道各位專利工程師們
你們剛進這行時
都是多久後開始寫案子阿
我目前待的事務所 這樣的要求算正常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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