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購屋準備搬家 總金額為500萬元
自己準備60萬元,貸款200萬元,所以我負擔了260萬元
另外由母親出資150萬元、父親出資90萬元,共240萬元 (分別開銀行本支)
但是在過戶的過程中,代書說:這240萬要申報贈與稅(國稅局會查什麼的)
所以要我再交給他 父親、母親 支出這2筆款項的存摺影本 及 父母印章
不過我非常的疑問~贈與稅免稅額已提高為220萬
這麼說,150和90都沒有超過220的額度~需要申報嗎?
因為我查 遺產與贈與稅法 是說:贈與人在一年內贈與他人之財產總值
超過贈與稅免稅額時,應於超過免稅額之贈與行為發生後三十日內,
向主管稽徵機關依本法規定辦理贈與稅申報。
請問版上的稅務高手,這樣的情況需要申報嗎?
因為存摺的部分是長輩個人財務的隱私,有必要印給代書?
或是說在土地、房屋買賣上的贈與即使沒有超過免稅額也一定要申報?
而且贈與稅的納稅義務人應該是贈與人吧,代書這麼積極處理這個贈與稅的問題?
以上問題請教,謝謝回答的大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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