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業稅中放棄免稅的疑問~ - 稅務

By Margaret
at 2012-11-23T04:04
at 2012-11-23T04:04
Table of Contents
南區國稅局表示,現行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8條第2項規定,銷售同條第1項免稅
貨物或勞務之營業人,得申請財政部核准(自96年4月1日起授權各地區國稅局自行核定)
放棄適用免稅規定,依第4章第1節規定計算營業稅額。其立法意旨係有鑒於按加值課稅體
系之營業人,銷售免稅貨物或勞務時,由於進項稅額不得扣抵銷項稅額,下一手銷售時將
按全額課稅,致產生追補效果而不利於適用免稅之營業人,為使其作有利之選擇,爰明訂
得經財政部核准放棄免稅改按第4章第1節規定課稅。
搞不懂為什麼能放棄~
比如我是做稻米加工的好了~(營業稅法第8條免徵營業稅項目之一)
我銷貨時開免稅發票~消費者能用較便宜的價格買到~
這不是政府的政策考量~?
免稅與否和我何干~
若非免稅我代收的錢也是消費者出的~
代收的錢也是要繳政府~
反而因為免稅~
害我其它雜七雜八的支出所付的進項都不能抵~
如果可是放棄~
那所有做稻米加工的一起放棄不就好了~
消費者沒得選擇也只能多付稅~
這不就又違政府的政策考量??
又文中寫的"下一手銷售時將按全額課稅"
我免稅賣你你不用付稅~
你的下一手銷售按全額課的又是跟消費者拿的~
為何又會不利我"適用免稅之營業人"??
(或說你的下一手銷售不也是免稅~難道免稅的貨品或勞務到某階段會變應稅?)
有人可以點撥一下嗎?
我的理解哪裡出錯了?
謝謝~
--
--
Tags:
稅務
All Comments

By Ursula
at 2012-11-23T13:53
at 2012-11-23T13:53

By Belly
at 2012-11-26T23:16
at 2012-11-26T23:16

By Mary
at 2012-11-30T15:57
at 2012-11-30T15:57
Related Posts
房屋部分營業,地價稅可適用自用住宅稅率

By Genevieve
at 2012-11-23T00:03
at 2012-11-23T00:03
親友借貸贈與稅問題

By Enid
at 2012-11-19T11:57
at 2012-11-19T11:57
房屋贈與的土地贈值稅

By Jake
at 2012-11-18T11:33
at 2012-11-18T11:33
贈與問題一問

By Eartha
at 2012-11-18T10:47
at 2012-11-18T10:47
核實課稅與設算課稅

By Edith
at 2012-11-17T21:03
at 2012-11-17T2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