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baccat (M-幕後_講師路線)》之銘言:
: 全殘即失效 應該不是我說的 而是MRE你吧
: 是你依你所舉的中壽商品 做出的結論不是嗎?
: 詳情請爬文 #1Bn8gjAC
: 內文擷取:「全殘」就是契約中止
:
: 試問:再尋求有關保險的相關事宜參考的依據為何?
: 1.個人想法
: 2.法規、法條、條款
: 沒有依據的言論,試問有何助益?
既然很會說要依條款
中國人壽的這份保單條款
中國人壽好利旺終身壽險 保單條款
二、「全殘廢保險金」:
被保險人於本契約有效期間內致成全殘廢(全殘廢程度為附表「殘廢程度表」
中所列七項之一者),本契約效力即行終止。本公司按全殘廢診斷確定時
之「當年度保險金額」給付「全殘廢保險金」。本契約歷年「全殘廢保險金」同保險
單所載歷年「身故保險金」例表。
依條款說是「全殘就是契約中止」
是不是沒有依據的言論???
反倒是#1BnA6pGU的中國人壽業務
沒有條款依據直接說
壽險主約下
"發生全殘"時 保障就會失效
(別家的條款寫的是本公司給付全殘廢保險金後,本契約效力即行終止。)
這種違反其他家條款的斷定
只能判斷是該業務在中國人壽得到的實務經驗
不然就是沒有依據的言論,試問有何助益?
(不要再65條了....那條一點都沒提到失不失效的事......囧)
: 另外如平常很多人受傷擦傷 也都沒申請理賠
: 對契約內容本身是無影響的 簡單的說就是保險公司賺到
是不是保險公司賺到
並不影響保險公司有沒有權利解除契約
重點只有符合理賠條件不申請也不告知保險公司
算不算是「應通知之事項而怠於通知者」..保險公司有權解約?
: 註:會有人說,預算不足只有規劃第一張保單的人怎麼辦?
: 說實話無解。想挑戰保險公司的能耐的話,個人是沒意見。
: 因為”沒人敢保證”,發生全殘後不理賠該次,保單是否能持續
: 後續理賠是否能躲過保險公司的調閱病歷,不讓其發現全殘的事實。
: 為什麼不實告知,這麼容易被查到?
: 反觀全殘這種重大傷病,大家覺得容不容易查到?
要申請理賠
或是不申請讓主約延續,附約跟著延續
(不申請超過二年,喪失請領全殘理賠的權利
不能就斷定也喪失身故理賠的權利=保單失效)
是保戶自己的選擇
事實上就是有這種需求
這個問題想討論的點只有
1.符合理賠條件卻不申請理賠,保險公司有沒有權利依法終止契約?
2.若保險公司沒有權利依法終止契約,有沒有權利在保戶不申請全殘理賠時
強制理賠保險金,以符合條款中本公司給付全殘廢保險金後,本契約效力即行終止?
如果上二項答案為否
也就不須要隱瞞,就是不申請理賠而已
--
※ 引述《bacXXX (M-XX_XX路線)》之銘言:
: 請不要再誤導了
: 你舉例的商品 現在根本建議書就看不到
~ 銷售名言集 - 自家不好的都不存在篇 ~
(迷:保發中心自己不會查喔? 你的建議書看不到 -- 怪我勒 )
--
: 全殘即失效 應該不是我說的 而是MRE你吧
: 是你依你所舉的中壽商品 做出的結論不是嗎?
: 詳情請爬文 #1Bn8gjAC
: 內文擷取:「全殘」就是契約中止
:
: 試問:再尋求有關保險的相關事宜參考的依據為何?
: 1.個人想法
: 2.法規、法條、條款
: 沒有依據的言論,試問有何助益?
既然很會說要依條款
中國人壽的這份保單條款
中國人壽好利旺終身壽險 保單條款
二、「全殘廢保險金」:
被保險人於本契約有效期間內致成全殘廢(全殘廢程度為附表「殘廢程度表」
中所列七項之一者),本契約效力即行終止。本公司按全殘廢診斷確定時
之「當年度保險金額」給付「全殘廢保險金」。本契約歷年「全殘廢保險金」同保險
單所載歷年「身故保險金」例表。
依條款說是「全殘就是契約中止」
是不是沒有依據的言論???
反倒是#1BnA6pGU的中國人壽業務
沒有條款依據直接說
壽險主約下
"發生全殘"時 保障就會失效
(別家的條款寫的是本公司給付全殘廢保險金後,本契約效力即行終止。)
這種違反其他家條款的斷定
只能判斷是該業務在中國人壽得到的實務經驗
不然就是沒有依據的言論,試問有何助益?
(不要再65條了....那條一點都沒提到失不失效的事......囧)
: 另外如平常很多人受傷擦傷 也都沒申請理賠
: 對契約內容本身是無影響的 簡單的說就是保險公司賺到
是不是保險公司賺到
並不影響保險公司有沒有權利解除契約
重點只有符合理賠條件不申請也不告知保險公司
算不算是「應通知之事項而怠於通知者」..保險公司有權解約?
: 註:會有人說,預算不足只有規劃第一張保單的人怎麼辦?
: 說實話無解。想挑戰保險公司的能耐的話,個人是沒意見。
: 因為”沒人敢保證”,發生全殘後不理賠該次,保單是否能持續
: 後續理賠是否能躲過保險公司的調閱病歷,不讓其發現全殘的事實。
: 為什麼不實告知,這麼容易被查到?
: 反觀全殘這種重大傷病,大家覺得容不容易查到?
要申請理賠
或是不申請讓主約延續,附約跟著延續
(不申請超過二年,喪失請領全殘理賠的權利
不能就斷定也喪失身故理賠的權利=保單失效)
是保戶自己的選擇
事實上就是有這種需求
這個問題想討論的點只有
1.符合理賠條件卻不申請理賠,保險公司有沒有權利依法終止契約?
2.若保險公司沒有權利依法終止契約,有沒有權利在保戶不申請全殘理賠時
強制理賠保險金,以符合條款中本公司給付全殘廢保險金後,本契約效力即行終止?
如果上二項答案為否
也就不須要隱瞞,就是不申請理賠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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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bacXXX (M-XX_XX路線)》之銘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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