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住院必要 判保險不給付 - 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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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Ida
at 2010-04-15T18:29

Table of Contents

※ 引述《MrE (EEE)》之銘言:
: 還沒被水桶
: 先來回應一點
: 感謝專業的CrazyMarc提供的相關條文

針對這部分 我在回最後最詳細的好了

: ※ 引述《CrazyMarc (瞧!這個人!)》之銘言:
: : 第 65 條
: : 由保險契約所生之權利,自得為請求之日起,經過二年不行使而消滅。有
: : 左列各款情形之一者,其期限之起算,依各該款之規定:
: : 一、要保人或被保險人對於危險之說明,有隱匿、遺漏或不實者,自保險
: : 人知情之日起算。
: : 二、危險發生後,利害關係人能證明其非因疏忽而不知情者,自其知情之
: : 日起算。
: : 三、要保人或被保險人對於保險人之請求,係由於第三人之請求而生者,
: : 自要保人或被保險人受請求之日起算。
: : 該條不處理契約效力的問題,也就是說,契約效力是否維持,要看契約條款和
: : 其他有關保險契約效力的法條。
: 這條本來就沒提到跟「契約效力」有關的部分
: 不知道某個中國人壽業務怎麼從這條得到「全殘即失效」的
: 只會不斷重複「僅依保險法65條為依據下之判斷」「僅依保險法65條為依據下之判斷」
: 「僅依保險法65條為依據下之判斷」.........


試問:純壽險保單,在全殘理賠後,該保單效力為何?

1.終止

2.繼續有效


全殘即失效 應該不是我說的 而是MRE你吧

是你依你所舉的中壽商品 做出的結論不是嗎?

詳情請爬文 #1Bn8gjAC

內文擷取:「全殘」就是契約中止

 
 試問:再尋求有關保險的相關事宜參考的依據為何?

    1.個人想法

2.法規、法條、條款


沒有依據的言論,試問有何助益?

: : 第 57 條
: : 當事人之一方對於他方應通知之事項而怠於通知者,除不可抗力之事故外
: : ,不問是否故意,他方得據為解除保險契約之原因。
: : 第 58 條
: : 要保人、被保險人或受益人,遇有保險人應負保險責任之事故發生,除本
: : 法另有規定,或契約另有訂定外,應於知悉後五日內通知保險人。
: 這二條看來就真的相關
: 關鍵在於「當事人之一方對於他方應通知之事項而怠於通知者」
: 這個「應通知之事項」,包含申請理賠嗎?
: 如果根本不想領全殘保險金,不去通知保險公司全殘的發生
: 保險公司有權依此條文解約?
: 如果真的這樣解釋的話
: 對保戶就太不利了
: 要是保戶保了終身醫療險或是保證續保的定期醫療險
: 結果因為小病符合請領條件,但不想領小額理賠
: (有的保險未理賠之後有保費優惠或是保額增額)
: 保險公司就有權利依這二條解除契約
: 那真的是保辛酸的
: 實務上有案例嗎?
: 謝謝喔

  這邊指的是雙方

  另外如平常很多人受傷擦傷 也都沒申請理賠

  對契約內容本身是無影響的 簡單的說就是保險公司賺到

  至於未理賠保費優惠  這部分有算過的就會知道  其實算過後並不多

  小傷理賠金搞不好都比較多了


  至於全殘部分 再說一次好了

  不理賠=放棄權利 超過兩年保險公司可不理賠(保險法65條)

  一張保單保很多商品,只想請領部分理賠金=不可能

  理賠程序:通常收到理賠申請書後,直接KEY身分證跑保單

       只要該公司商品符合理賠的 就都會直接賠

       ”保戶無法指定要什麼不要什麼”

  
發生全殘不去申請:

  1.全殘當次的醫療費用等於同時也放棄

2.保險的目的不就是擔心這種風險嗎?

3.倘若同時也有保定壽等 是否也該為了"其他保單的附約" 而放棄?

4.那意外全殘這塊是否申請理賠?

5.那幹嘛保壽險 ? 意外險 別因噎廢食了

搞不好該次全殘的

1.定壽

2.終身壽險

3.意外險

以上理賠金 用醫療附約都不知道還賠不賠的到那麼多錢!!

ex: 某人擁有下列保單

1.終身壽險(低保額後減額)+醫療3000/日+防癌+意外100萬+意外醫療等

2.定期壽險500萬

3.產險意外險500萬

4.公司團保壽險100萬、意外100萬

   某日不幸車禍全殘住院30天(雜費省略~方便計算),理賠金額如下

     1)90000+減額後壽險保額+100萬

2)500萬

3)500萬

4)100萬+100萬

共1300萬+減額後壽險主約+雜費

此例應該不會有人想為了維持那些附約,故意不去申請全殘金吧?

      1300萬...靠那些附約還不知道領不領的到那麼多



 問題一:我這些保單都分開保阿 不同公司沒問題吧!!

          1.那診斷證明,病歷摘要要怎麼處理? 

          2.重大傷病卡要不要申請?

3.該次醫療費用要不要申請?


 

ps:發生全殘後,通常該次醫療費用會不少,且治療時間會比較長

     就算主約會因此申請全殘後終止,但該次醫療理賠則應可申請至該次傷害

     治療結束。


結論:擔心全殘,那就拉高壽險及意外

      當下搞不好都活不下去了,未來的醫療需求與現金選擇哪一個?
     
      仔細思考的話,其實這根本不會是主要問題,別因小失大。

 


   註:會有人說,預算不足只有規劃第一張保單的人怎麼辦?

     說實話無解。想挑戰保險公司的能耐的話,個人是沒意見。



     因為”沒人敢保證”,發生全殘後不理賠該次,保單是否能持續

     後續理賠是否能躲過保險公司的調閱病歷,不讓其發現全殘的事實。
     

     為什麼不實告知,這麼容易被查到?

     反觀全殘這種重大傷病,大家覺得容不容易查到?

    
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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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大家都在追逐富裕的A級人生時,

忽略了B級人生或許更加的美好。

  --美國註冊財務策劃師 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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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Hedy avatar
By Hedy
at 2010-04-18T20:35
所以保障設計來說,大風險優先規劃的方向是正確的
Gary avatar
By Gary
at 2010-04-18T23:33
嗯嗯 是阿

無住院必要 判保險不給付

Bennie avatar
By Bennie
at 2010-04-14T22:37
無住院必要 判保險不給付 【聯合報╱記者白錫鏗/台中報導】 2010.04.13 03:31 am 中縣魏姓婦人患腦膜瘤手術後,陸續在中山附醫等醫院住院,訴請三商美邦 人壽公司給付住院保險金等81萬餘元,法官查出魏婦無住院必要,僅須療養 復健即可,判決駁回訴請。 魏婦說,她於87年12月間 ...

欲規劃終身醫療險(著重在醫療部分暫不꘠…

Yuri avatar
By Yuri
at 2010-04-14T11:41
在下這邊請教一個問題: 全殘狀況發生,超過兩年而不請領全殘保險金,全殘保險金的請領效力將會消滅, 假使有人以壽險主約搭配附約,而他為了附約的效力, 刻意隱瞞全殘狀況而且成功的瞞過了兩年以上, (這點實務上可能不容易發生或達成,這邊只是假設一下) 那之後此人身故時,這張壽險主約到底還能不能理賠身故保險 ...

欲規劃終身醫療險(著重在醫療部分暫不꘠…

Donna avatar
By Donna
at 2010-04-14T03:28
要再來正式更正一下 雖然我在保發找到的中國人壽保單 (中國人壽、終身壽險、未停售....第一個) 中國人壽好利旺終身壽險 保單條款 第十二條 本契約保險金的給付分為「身故保險金」或「喪葬費用保險金」、「全殘 廢保險金」、「祝壽保險金」等三項,按照下列約定給付: 二、「全殘廢保險金」: 被保險人於本契約 ...

欲規劃終身醫療險(著重在醫療部分暫不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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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Emma
at 2010-04-14T01:53
※ 引述《MrE (EEE)》之銘言: : 標題: Re: [規劃] 欲規劃終身醫療險(著重在醫療部分暫不꘠… : 時間: Wed Apr 14 01:29:46 2010 : : ※ 引述《baccat (M-幕後_講師路線)》之銘言: : : 保單很難完美 : : 就算各家分散買 也還有一個遺憾 ...

欲規劃終身醫療險(著重在醫療部分暫不꘠…

Eden avatar
By Eden
at 2010-04-14T01:29
※ 引述《baccat (M-幕後_講師路線)》之銘言: : 保單很難完美 : 就算各家分散買 也還有一個遺憾...多張主約 : 減額繳清算是變通辦法 : 但另一個問題是 : 壽險主約下 : and#34;發生全殘and#34;時 保障就會失效 「發生全殘」時,保障就會失效 這件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