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餘發明 - 專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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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Olivia
at 2008-10-15T20:37

Table of Contents

: 八、商人、製造人、手工業人所供給之商品及產物之代價。
: -------------------
: 發明人自始未告知老闆 請求權時效自然無從起算

第一百九十七條
因侵權行為所生之損害賠償請求權,自請求權人知有損害及賠償義務人時
^^^^^^^^^^^^^^^^^^^
起,二年間不行使而消滅。自有侵權行為時起,逾十年者亦同。
損害賠償之義務人,因侵權行為受利益,致被害人受損害者,於前項時效
完成後,仍應依關於不當得利之規定,返還其所受之利益於被害人。

我看到的應該是這條 . Orz

我記錯了 期限的確是告知起算兩年(修)..謝c兄指正

: → hotwingking:不能不向老闆提提 但可以不要完成 法條是規定"完成"時 10/15 16:44
: → hotwingking:應以書面... 所以未完成自然就不須要通知 10/15 16:44
: 它的完成應該是指可以送件申請的程度吧
: 不能申請專利自然沒有爭訟實益可言
: : → piglauhk:H兄 ~ 要是不提 會有什麼罰則嗎? 10/15 17:28
: 對方可以說發明人為不適格申請人 提舉發 (上述34條)
: 或直接上法院告發明人竊取營業機密都可阿 (要舉證就是了)

=口=a 也許我表達得不清楚 但我還是認為在"跟職務完全無關"的前題下

告訴老闆也許會徒增麻煩. 電子工程師 和掃把之間的關係...(  ̄ c ̄)y▂ξ

不適格申請人 ~也要他拿得出證明來

要是他老闆連這種和職務無關係的發明也要爭..

你也可以預見告之後的爭執.

: 小弟覺得 委由好朋友申請較能避開瓜田李下的麻煩
: 有錯請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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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gs: 專利

All Comments

Margaret avatar
By Margaret
at 2008-10-20T18:39
我覺得"職務完全無關"要禁得起雙方公評吧 一切都舉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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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Mary
at 2008-10-21T02:02
也許掃把用到了電子公司的 設備或資金 也未可知阿 :Q
Connor avatar
By Connor
at 2008-10-23T08:00
第8條第一項的法定實施權就是在講這個
Skylar Davis avatar
By Skylar Davis
at 2008-10-25T01:31
請求權自知悉起兩年消滅 不是兩年後起算 XD
Bethany avatar
By Bethany
at 2008-10-27T07:46
其實是時效消滅 對方取得抗辯權 (請求權不不會消滅)
Steve avatar
By Steve
at 2008-10-28T11:14
跟職務無關有很多解套方法,比如說找別人當發明人,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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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Christine
at 2008-10-30T01:45
當專利申請人。這樣就跟職務沒有關係了

業餘發明

Noah avatar
By Noah
at 2008-10-15T17:54
※ 引述《若某甲任職電子公司擔任電子工程師》之銘言: : : 職務上的發明權利當然屬於公司 : : 但業餘在家研究的發明權利屬於誰? : : 例如在家研究出新型掃把讓自己掃地省力(完全沒有電子部分,該公司也不生產販賣掃把) : : 這掃把的權利屬於誰? : : 或是為了避免爭議應該乾脆以他 ...

專利資詢服務誠徵工程師

Zanna avatar
By Zanna
at 2008-10-15T13:51
◎工作時間:(請註明,否則刪文警告!) → 按客戶要求跟工程師配合 考量各自有正職的關係 通常會錯開到晚上6點後~ ◎薪資: (請註明,否則刪文警告!) → 接案價的8成 顧問/佈局案- 約1500/2小時 撰稿案則視難度按行情 約7~8k 至 10k (含圖) ...

能否用功能描述物的申請專利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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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Daph Bay
at 2008-10-15T12:47
: 推 adrian0215:個人覺得 除非是軟體或流程之類無法具體描述的才用 10/14 22:16 : → adrian0215:means-plus-function不然實體物最好還是用結構來描述.. 10/14 22:17 其實對於means plus function ...

業餘發明

Hamiltion avatar
By Hamiltion
at 2008-10-15T12:35
想請教各位前輩 若某甲任職電子公司擔任電子工程師 職務上的發明權利當然屬於公司 但業餘在家研究的發明權利屬於誰? 例如在家研究出新型掃把讓自己掃地省力(完全沒有電子部分,該公司也不生產販賣掃把) 這掃把的權利屬於誰? 或是為了避免爭議應該乾脆以他人為發明人自己持有專利權比較 ...

能否用功能描述物的申請專利範圍?

Kumar avatar
By Kumar
at 2008-10-15T10:32
首先我得在這 對我老闆說一下對不起 上班時間在打混 XD 也先打結論: 要是前發明沒有標明用途而後發明的結構跟前發明相同 那只能說是前發明的工程師的稿撰得好 有好好保護到其發明 而對後者不公平嘛..專利制度的本質本來就是鼓勵創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