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工藝用品是否適用申請新式樣專利? - 專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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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Harry
at 2011-07-28T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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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式樣較不熟,有錯請其他先進指正。

第109條:
新式樣,指對物品之形狀、花紋、色彩或其結合,透過視覺訴求之創作。

新式樣的重點是放在形狀、花紋、色彩等圖案或花樣上,
而非構件和用途功能上。
※ 引述《angiee (?)》之銘言:
: 如果製作手工藝用品,
: 把A+B作結合→C
: (例如:皮革+布料→布皮包)
: (例如:布料+紙板(自創版型)→布盒)
: 這樣的東西適用於申請新式樣專利嗎?
申請新式樣專利的部分,
可以是你在你自創的版型形狀外觀上,
也可以是你在布皮包或布盒上面繡或印的花紋、圖案,
但不會是 皮革+布料→布皮包 這樣的標的。

: 如果這樣的東西可以申請新式樣專利,且通過的話,
: 那豈不是只要使用到:皮革+布料→布皮包
: 就有侵害他人的可能性?(若涉及營利)
皮革+布料→布皮包
這裡你講的是組成構件,
而非透過視覺訴求之創作,
非新式樣專利保護的客體,
所以大家還是可以皮革+布料→布皮包,不會有侵害他人的問題。

再舉例說明,
你如果申請的新式樣,是在布皮包上環繞外圍的花紋「++++++」,
(當然,實際上不會像「+++++++」這麼簡單的圖案)
那麼別人把這樣的花紋,弄在布盒上環繞外圍,
雖然組成構件不同,
但是抱歉,「++++++」顏色、形狀等都一樣,侵權。
新式樣保護的是這類的創作,
而不是你說的組成構件部分。


: 並且手工的物品作出來不可能都完全一致,
: 那還有侵害其專利的可能性嗎?
這問題你是就構件上來發問,
但構件問題我已回答了,
因此這問題,
試著當成新式樣保護的客體上,所遇到的問題來回答。
(所謂新式樣保護的客體,指的是剛剛說的,新式樣保護的創作)

這個侵不侵權,可能就要看智財法院判決,
或實際情形是怎樣了,
這有點像說,
去抄襲別人的圖案,
但是抄得有點不太像,
然後在那邊辯解、放大不像之處。

: 另外:
: 上述範圍算的上是112條第2款(純藝術創作或美術工藝品)
: 不予新式樣專利的部分嗎?
純藝術創作或美術工藝品,
講的是沒有再現性
就不符產業利用性;
意思是專利的揭露,
是讓別人可以根據你的專利內容,重現你的創作,
(硬要解釋的話,指的是能用工業機具量產吧)
這才符合給你專利權保護的基本條件。

: 謝謝大家耐心看完,因為不是專利人,所以用語可能很生澀,
: 煩請大家多包涵,謝謝喔^^
新式樣較不熟,有錯請其他先進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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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工藝用品是否適用申請新式樣專利?

Wallis avatar
By Wallis
at 2011-07-28T04:25
如果製作手工藝用品, 把A+B作結合→C (例如:皮革+布料→布皮包) (例如:布料+紙板(自創版型)→布盒) 這樣的東西適用於申請新式樣專利嗎? 如果這樣的東西可以申請新式樣專利,且通過的話, 那豈不是只要使用到:皮革+布料→布皮包 就有侵害他人的可能性?(若涉及營利) 並且手工的物品作出來 ...

要考試了 來問個問題

James avatar
By James
at 2011-07-27T16:48
獻醜 ※ 引述《egro (缺)》之銘言: : 1.專利法第26條第2項和專利法第26條第3項兩者的關係?? : (1).發明說明應明確且充分揭露 使該發明所屬技術領域中具有通常知識者 可瞭解其內容 : 並可據以實施 : (2).申請專利範圍應明確記載申請專利之發明 個請求項應以簡潔方式記載且必須為發 ...

要考試了 來問個問題

Bethany avatar
By Bethany
at 2011-07-27T10:55
1.專利法第26條第2項和專利法第26條第3項兩者的關係?? (1).發明說明應明確且充分揭露 使該發明所屬技術領域中具有通常知識者 可瞭解其內容 並可據以實施 (2).申請專利範圍應明確記載申請專利之發明 個請求項應以簡潔方式記載且必須為發明 說明及圖式所支持 兩者的關係在第3項已經有 ...

新鮮人當專利工程師

Bethany avatar
By Bethany
at 2011-07-27T03:58
我是畢業後做了很多年RD才跳進這行 與一畢業就入這行的同學比較 我覺得如果你就是想進這行就早點進來不用遲疑不用到處打滾 就直接跳進來吧 但如果作RD的心還不死,那最好還是去做RD,或在事務所做個一年就走不要多留 事務所的經驗有助於研發時更了解專利是啥鬼 以前作RD時有蠻多同事一直搞不懂他作的東西會 ...

新鮮人當專利工程師

Iris avatar
By Iris
at 2011-07-26T13:12
各位前輩好~ 小弟是即將邁入社會的新鮮人 有意投入專利工程師的領域 在板上爬了一些文章 得知一般都是先從IF當起 不過似乎也有很多的前輩是從RD轉進來的 因此想要請教一下板上的前輩們 對於新鮮人而言會建議先到業界待個一兩年 還是應該直接到事務所練功呢? 另外 擁有RD的資歷除了在履歷上有加分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