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行輸入的問題 - 專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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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好意思 因為之前沒有寫清楚
產品為原產地美國A廠商 ( 中文譯名為B)
朋友是在美國買 多的就在網路上轉售 (應該是俗稱水貨吧?)
現在A公司的亞洲代理商 主張
1. 他是獨家代理商 所以別人不可以販售該產品
2. 他有把B註冊商標 (朋友有去查商標的確有被註冊了) 所以任何賣家不可以刊登這個品名的商品 (例如在標題不可以提到)
3. 有把A公司也在台灣註冊商標 所以主張跟2一樣 (但是智財局沒有查到)
4. 並且質疑只要不是代理商賣的就是仿冒品
5. 基於上述三項 他說他會執行法律權利
朋友很擔心想知道真的有觸犯法律嗎?
另外2和3真的有依據嗎? (這是我自己的疑問 因為我在很多網拍上都看到一堆標題寫LV PRADA這樣的字眼水貨商品販賣…)
謝謝各位專家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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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Brianna avatarBrianna2010-12-01
那買Wii日版水貨的通通被台灣老任抓去關了( ̄ー ̄;)
Adele avatarAdele2010-12-05
請對方來函說明一下哪幾條吧, 然後美國採購的收據存好
Connor avatarConnor2010-12-08
你朋友賣的量是不是很大?
Vanessa avatarVanessa2010-12-11
放著阿 不用管他 (OS:大不了被抓去關半年...)
Agatha avatarAgatha2010-12-15
虎爛你的,二手車商都沒有車廠的商標權,他們不能賣車嗎?
Hazel avatarHazel2010-12-15
4.肯定不對~~仿冒不等於水貨
James avatarJames2010-12-19
你朋友買的是美國的 並非引用獨家代理商申請之商標
Carol avatarCarol2010-12-20
你就在那個網拍上寫清楚"水貨(美國帶回)""轉讓"
避免混淆誤認
Hedda avatarHedda2010-12-22
但是現在有個問題~我不大確定的是耗盡在台灣可否用契約排除
美國可,歐盟不可,台灣不知
Quintina avatarQuintina2010-12-26
可以用契約排除啊 問題是通常買東西沒在簽約
Blanche avatarBlanche2010-12-30
回b大: 權利耗盡是指物權吧, 契約排除僅有債權性質
Steve avatarSteve2011-01-03
例如A在國內向片商B合法取得光碟(著59-1),AB間有不得轉賣契約
James avatarJames2011-01-03
而A卻轉賣給C, A並未有著91-1I的刑責,僅有債務不履行的問題吧?
Oscar avatarOscar2011-01-04
在專57II和施細39爭議為何以契約認定權利耗盡範圍修法原因
Frederica avatarFrederica2011-01-06
我的理解是這樣啦 XD
Blanche avatarBlanche2011-01-08
C大說的是對的 以契約排除不正確 應該說以契約另為約定
Rebecca avatarRebecca2011-01-12
但僅能約束相對人且僅有債權上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