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峽兩岸智慧財產權保護合作協議」 - 專利

Mary avatar
By Mary
at 2010-11-25T00:15

Table of Contents

其實是通通樂(誤)

根據敝所解釋及對外公告 sipo 那邊的規定
其實在先申請案如果是台灣案,申請人國籍是沒有限制的
但如果後案為大陸案,並要主張台灣案優先權,
必須該大陸案申請人至少有一為台灣國籍才行
這段其實是這樣解釋的(茶)

當然也是有應對的方法 只是就頗麻煩這樣...XD

以上請參考,有錯並請指正,謝謝囉~~~


※ 引述《m1a1n1 ( )》之銘言:
: 聽說幾天前IPO曾找了幾家大型事務所通通氣(還是通通風?)
: TIPO對於台灣案主張大陸優先權會遵循WIPO互惠原則
: 但SIPO對於大陸案主張台灣優先權竟有申請人國籍的限制
: 亦即台灣案申請人之一必須是台灣人或大陸人
: 因此對於國外申請人(無台灣籍或大陸籍)先在台灣提申的專利案
: 之後在大陸申請時似乎無法主張台灣優先權
: 不知消息是否正確?
: ※ 引述《orsonplus (orson)》之銘言:
: : TIPO....首頁連結 點進去
: : http://www.tipo.gov.tw/ch/News_NewsContent.aspx?NewsID=4878
: : 核釋受理大陸地區專利、商標優先權之規定
: : 經濟部智慧財產局 函
: :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99年11月19日
: : 發文字號:智法字第09918600590號
: : 主旨:配合「海峽兩岸智慧財產權保護合作協議」自中華民國99年9月12日生效,於協議
: : 生效日起第一次在大陸地區依法申請之專利、商標申請案,自中華民國99年11月22日起,
: : 得依專利法第27條、商標法第4條規定主張優先權。

--
Tags: 專利

All Comments

加州律師考試心得分享

Victoria avatar
By Victoria
at 2010-11-23T15:49
※ [本文轉錄自 studyabroad 看板 #1Cwt71Us ] 作者: movier (I am movier) 看板: studyabroad 標題: Re: [分享] 加州律師考試心得分享 時間: Tue Nov 23 15:48:15 2010 感謝sunfan版友詳細的分享 有一點須先強調 ...

美國專利代理人考試(US Patent Bar Exam)的資格要求

Agnes avatar
By Agnes
at 2010-11-23T11:33
※ [本文轉錄自 studyabroad 看板 #1AxmaYWs ] 作者: movier (I am movier) 看板: studyabroad 標題: Re: [問題] 專利工程師 + JD 時間: Tue Nov 3 00:30:24 2009 這幾篇文章的資訊蠻有用的 所以也來回饋一些經驗 ...

加州律師考試心得分享

Kumar avatar
By Kumar
at 2010-11-23T05:25
※ [本文轉錄自 studyabroad 看板 #1Cw9JbA5 ] 作者: movier (I am movier) 看板: studyabroad 標題: 加州律師考試心得分享 時間: Sun Nov 21 11:41:22 2010 我是個剛考上加州律師的台灣人 (之前已考上美國專利代理人 因此 ...

在台灣搞「專利蟑螂」的可行性?

William avatar
By William
at 2010-11-22T22:59
最近看到一則新聞 說美國專利蟑螂控告宏達電 要求賠償 照新聞寫的那家蟑螂公司名稱咕一下 發現它戰功顯赫 其成立於90年代 手法是收購小公司或破產公司的專利 代價數萬至數十萬美元不等 再與頂尖律師合作 控告許多大廠侵權 ...

「海峽兩岸智慧財產權保護合作協議」

Lucy avatar
By Lucy
at 2010-11-22T12:27
※ 引述《kaikai1112 (骨髓捐贈match也是種緣份)》之銘言: : 已經 11/22 還沒有說明出來 : 所以現在是可以開始主張了嗎?????????? : 那對岸那邊 也可以開始主張了嗎???????? TIPO....首頁連結 點進去 http://www.tipo.gov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