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專利代理人考試(US Patent Bar Exam)的資格要求 - 專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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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Agnes
at 2010-11-23T1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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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studyabroad 看板 #1AxmaYWs ]

作者: movier (I am movier) 看板: studyabroad
標題: Re: [問題] 專利工程師 + JD
時間: Tue Nov 3 00:30:24 2009

這幾篇文章的資訊蠻有用的
所以也來回饋一些經驗
首先 外國人考Patent Bar 須證明可合法在美國工作
何謂"可合法在美國工作" PTO的OED似乎沒有詳細說明

但我聽說有很多人都趁OPT有效時 申請了Patent Bar考試 並獲得考試許可
這裡面有些人是沒有Job offer的 OED仍舊核准了考試申請

我自己也去申請了
在只有OPT而沒有Job offer的情形下
PTO已經核准我的申請

但有一點要提醒申請人
OED的審核程序大約要一個月
在這審核的過程中 最佳狀況是申請人的OPT持續是有效的
若OED花很久時間審核 而決定時申請人的OPT已經過期了
則OED的Staff Attorney可能會拒絕你的申請
這就比較麻煩了

我就是遇到這麻煩事
只好花時間做Legal research 然後提出我的Argument
我的Argument如下
1. OED不該讓申請人為OED的延誤負責
(比對PTO專利申請的filing date的機制 專利申請人不需為PTO的延誤負責)
2. 我只是申請考試 並非申請成為代理人
PTO並沒有"合理理由"不公平對待外籍的考試申請人
(反正我考過Patent Bar也只能有Limited recognition)
(引用美國憲法的平等修正案)
3. PTO曾經在申請人的OPT已過期的狀況下 准許申請
因此 拒絕我的申請就是違反平等修正案
(我順便指明 若有需要 我可以依據"資訊公開"法案調閱OED的資料 證明我的論點)

隔了一個月
OED Staff Attorney打電話給我
讓我請學校負責人傳真給他 證明我還有剩餘的OPT可以申請
我照做了 OED就准許了我的考試申請
(再次強調 我只能有Limited recognition就是了)

順便提一下
即使你用有效的OPT申請考試
若遇到官僚而顢頇的OED Staff Attorney
仍舊有可能被拒絕考試
(畢竟是跟公務人員打交道 被拒絕並非不可能)
到時就看申請人是否能據理力爭了

※ 引述《sunfan (...)》之銘言:
: 關於是否可以考patent bar一事
: 今天打電話去USPTO的OED問, 她們的人員給我的答案是:
: 如同Cevachen所說, OPT可考(原則就是你可以在美國合法工作的身分),
: 要準備的證明文件如下:
: 1.Official transcript (證明你有理工背景,至於是Catagory A B or C就看他如何認定)
: 2.I-20 copies
: 3.OPT card copies
: 4.Job offer letter from your company (信中要指名這家公司未來希望你做
: patent prosecution, 注意patent licence and litigation不在此列, 因為他說這些
: patent job並沒有一定需要patent bar)
: 另外, 有幾點
: 1.job letter 不一定要是正式offer, 像我是只有intern, 但是他說只要這個letter提及
: 你是要做patent prosecution就行
: 2.37 C.F.R.11.9(b)內說的limited recognition, 若你是在OPT期間通過patent bar
: 那麼他給你的temparary register number效力就只有OPT期間有效, 除非OPT過後
: 你得到了H1-B簽證, 公司再度出具你將要從事patent prosectuion, 才能做延展
: (不過我忘了問expire後, 還有沒有可能重新register, 還是要再考一次= =)
: 3.limited recognition也限制了自行執業的機會, 只能受雇於他人
: 4.通常從她們接到信件到她們的第一次審查是一個月, 如果你很不幸是catagory B or C
: 還要補齊相關文件, 就有可能再拖上2~3個月 (所以最好第一次審查就附上course
: description <相關規定見於 general requirement bulletin for admission to
: examination for registration to practice in patent cases before the USPTO>)
: 5.在收到允許可以參加考試的信件後, 向後會有90 days window, 在90天內要完成考試
: 6.如果第一次考試沒過, 要再重新request 參加考試, 但應該會比較快送通過審查
: 以上的資訊都是給非美國公民以及非綠卡持有者參考(也就是沒任何背景的留學生T_T)
: USPTO OED人員都還滿親切的啦....只是免不了電話轉來轉去人比較難找一點-.-
: 希望對大家有幫助 關關難過但要關關過阿....
: ※ 引述《cevachen (Ceva)》之銘言:
: : 這方面的資訊真的有點混亂
: : §37 CFR 11.9 也的確沒有詳細的規範
: : 我上禮拜打去USPTO問,他們的staff attorney給我的答案如下
: : 問題:可不可以考Patent Bar
: : F-1 Student Visa,學期中 -> 不能考
: : F-1, CPT -> 不能考
: : F-1, OPT -> 可以考
: : United


※ 引述《sunfan (...)》之銘言:
: 關於是否可以考patent bar一事
: 今天打電話去USPTO的OED問, 她們的人員給我的答案是:
: 如同Cevachen所說, OPT可考(原則就是你可以在美國合法工作的身分),
: 要準備的證明文件如下:
: 1.Official transcript (證明你有理工背景,至於是Catagory A B or C就看他如何認定)
: 2.I-20 copies
: 3.OPT card copies
: 4.Job offer letter from your company (信中要指名這家公司未來希望你做
: patent prosecution, 注意patent licence and litigation不在此列, 因為他說這些
: patent job並沒有一定需要patent bar)
: 另外, 有幾點
: 1.job letter 不一定要是正式offer, 像我是只有intern, 但是他說只要這個letter提及
: 你是要做patent prosecution就行
: 2.37 C.F.R.11.9(b)內說的limited recognition, 若你是在OPT期間通過patent bar
: 那麼他給你的temparary register number效力就只有OPT期間有效, 除非OPT過後
: 你得到了H1-B簽證, 公司再度出具你將要從事patent prosectuion, 才能做延展
: (不過我忘了問expire後, 還有沒有可能重新register, 還是要再考一次= =)
: 3.limited recognition也限制了自行執業的機會, 只能受雇於他人
: 4.通常從她們接到信件到她們的第一次審查是一個月, 如果你很不幸是catagory B or C
: 還要補齊相關文件, 就有可能再拖上2~3個月 (所以最好第一次審查就附上course
: description <相關規定見於 general requirement bulletin for admission to
: examination for registration to practice in patent cases before the USPTO>)
: 5.在收到允許可以參加考試的信件後, 向後會有90 days window, 在90天內要完成考試
: 6.如果第一次考試沒過, 要再重新request 參加考試, 但應該會比較快送通過審查
: 以上的資訊都是給非美國公民以及非綠卡持有者參考(也就是沒任何背景的留學生T_T)
: USPTO OED人員都還滿親切的啦....只是免不了電話轉來轉去人比較難找一點-.-
: 希望對大家有幫助 關關難過但要關關過阿....
: ※ 引述《cevachen (Ceva)》之銘言:
: : 這方面的資訊真的有點混亂
: : §37 CFR 11.9 也的確沒有詳細的規範
: : 我上禮拜打去USPTO問,他們的staff attorney給我的答案如下
: : 問題:可不可以考Patent Bar
: : F-1 Student Visa,學期中 -> 不能考
: : F-1, CPT -> 不能考
: : F-1, OPT -> 可以考
: : Uni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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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gs: 專利

All Comments

Rosalind avatar
By Rosalind
at 2010-11-26T11:25
很有用的資訊...請問板主有可能m這篇一下麼?
John avatar
By John
at 2010-11-29T09:17
板主都亂搞的, JD文章都不M, 之前很多好文都不見了
Emily avatar
By Emily
at 2010-11-29T14:09
JD是什麼? 能吃麼... \(@.@)/
Valerie avatar
By Valerie
at 2010-12-04T05:24
參考一下!謝謝! http://www.94istudy.com
Oliver avatar
By Oliver
at 2010-12-06T13:28
感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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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lliam avatar
By William
at 2010-11-22T22:59
最近看到一則新聞 說美國專利蟑螂控告宏達電 要求賠償 照新聞寫的那家蟑螂公司名稱咕一下 發現它戰功顯赫 其成立於90年代 手法是收購小公司或破產公司的專利 代價數萬至數十萬美元不等 再與頂尖律師合作 控告許多大廠侵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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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Lucy
at 2010-11-22T12:27
※ 引述《kaikai1112 (骨髓捐贈match也是種緣份)》之銘言: : 已經 11/22 還沒有說明出來 : 所以現在是可以開始主張了嗎?????????? : 那對岸那邊 也可以開始主張了嗎???????? TIPO....首頁連結 點進去 http://www.tipo.gov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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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Barb Cronin
at 2010-11-22T12:18
之前通過了美國專利代理人考試 (U.S. Patent Bar Exam) 現在來分享一篇遲來的心得文 1.考試資格 外國人須證明自己可合法在美國工作 我是在OPT(Optional Practical Training)有效時申請考試的 我是A類 審查資格大約花了PTO一個月 建議A類考生至少在OP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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