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將群 vs 連邦 vs 巨群 - 專利Mary · 2017-04-30Table of ContentsPostCommentsRelated Posts請教版上的各位,對一位新手專利工程師而言 這三間公司的專利工程師的待遇與訓練相比 那一間的訓練會比較扎實? 待遇的部份,版上的舊文通常是將群的薪水比較好,不過績效壓力頗大 巨群跟連邦則是相對少被提到? 感謝各位賜教 -- 專利All CommentsOphelia2017-05-05連邦也滿有名的阿Blanche2017-05-09這三家教出來的都不錯,建議選跟你合拍的主管Carol2017-05-13比較推巨群...Adele2017-05-17將群有>50K?Brianna2017-05-22不管哪個所,看你不順眼的主管 整人方式會很多...Lauren2017-05-25請保護好自己,有的所 有主管不給人學東西...又會誣賴新人Thomas2017-05-25反正把人逼到辭職...事務所也不用付資遣費Kumar2017-05-30樓上所言甚是Todd Johnson2017-06-02新人出包 主管不可能一點事情也沒有吧 會有人醬搞?Hamiltion2017-06-04聽說連邦跟將群都是放生新人 最後再栽培活下來的人Caitlin2017-06-07放生新人是什麼意思?Madame2017-06-08台北阿邦不會放生新人阿~ 至少兩年前還不會~Una2017-06-11D管程度差做人雞歪的的話,被放生比較好欸主管Tracy2017-06-12有很多事務所叫X群,請問他們是有關係嗎?Mary2017-06-13只有將跟冠有關係Zora2017-06-17將群就試用期45k,巨群知名度無法跟前兩家相比不過這未必是壞事Emily2017-06-21要錢多將群 要假多巨群 要自由連邦 訓練看主管好壞Kristin2017-06-2245K啊 以前是50K的說 也沒多操 試用的時期Frederica2017-06-24同意樓上 巨群跟前兩家不是同一級別的Jack2017-06-28all of them將群的知名度:全美申請量前百大,全台前十大Dinah2017-07-01待遇,將群在業界來說pay也算是前面的Steve2017-07-06訓練的話我就不熟惹~"~Oliver2017-07-10連邦有一整套貼近實務的訓練課程,也有台灣法條的課Audriana2017-07-12不過待遇前幾年可能很難衝高,要有點心理準備,這是Heather2017-07-12目前走績效制的大所可能都有的狀況,因為品質要求的Anthony2017-07-13提升,新人要能磨到ok的培訓期,有逐年拉長的趨勢Damian2017-07-18新人被羞辱教訓ㄧ堆事情,看著所內主任工程師寫的案子Sarah2017-07-20|熊熊地領悟..原來被白罵了..所謂訓練就是受氣...Hamiltion2017-07-21法條可以自己看...審查基準和專利法逐條釋義不難懂...Jake2017-07-25請問將群有去參加面試就表示錄取了嗎?前幾天去面是,大至流程內容跟版上分享一樣Mary2017-07-30只是開始試用 隨時會砍人Kumar2017-08-02連邦開始算績效後薪水跟將群差不多,其他 pinex 講完了Bethany2017-08-05h大講的為啥我覺得深有同感...XDDDGenevieve2017-08-08我覺得邏輯只要對 很多論點其實都是建立在客觀上的強烈主觀學習之類的... 法條那些其實都還是靠自己Kama2017-08-09真的要看帶的人..William2017-08-10如果你真的是想寫專利賺錢,良心建議你去北美。Lauren2017-08-12好不好賺要考量全面一點,不是只有待遇多少,公司工作Ina2017-08-17環境氣氛,這些都考量進去的CP值,才是真正的待遇。Erin2017-08-17訓練方面,我真的覺得沒必要,你自己好好邊寫邊練比較實在Ivy2017-08-20寫專利不像外科醫生開刀要嚴格實打實的學習,新案/翻譯/答辯都會讓你專利的觀念進步。Freda2017-08-23樓上所言甚是,真覺得要進步基本上大多都還是靠自己Rebecca2017-08-27還有不要迷信專利師證照了,作了那麼多年,真的覺得那跟Daph Bay2017-08-27修行在個人Candice2017-08-28專利上的能力一點關係都沒有,有證照案子寫的爛的看多了John2017-08-31除非要打專利訴訟,不然法條甚麼的,一般案子用不到,Jacky2017-09-04別再迷信法條了,那對律師可能很重要,專利師是寫案的Kumar2017-09-09覺得法條法理是很基礎的東西...要撐久一點還是有概念比較好Leila2017-09-10看過蠻多OA在亂打...而且是績效很高的工程師寫的Elizabeth2017-09-12反正事務所有呼攏客戶的說法...而且越多次OA其實越賺Puput2017-09-13但我還是覺得法條有其必要,畢竟面對客戶詢問還是要懂專利法的法條算很少了...Delia2017-09-14我自己遇過比較有印象的例子,一些有牌的工程師在答辯,法條原則講了一堆篇幅落落長,因為他們把法條當成神,真正說明差別和非顯而易見性的地方,需要說服審委的地方卻難以說服人,缺乏說服力。這樣有牌有意義 ?就跟Uspto一些審委蠻混多年亂審爽領薪一樣。Lily2017-09-15法條背的很熟,第幾條第幾節很熟,唬不懂的客戶可能有用,實務上卻無法有力的說服審委,比對時重要區別性沒比出來,卻找一堆有的沒的特徵來答辯,然後一直繞著法條跟審委玩,這樣有牌我真的覺得也傻眼了。Callum2017-09-18寫稿用的到的法條只有21/22/23/24,專利師考的東西Susan2017-09-19大多數是臨危救命用的,沒用到當然覺得沒用~"~Puput2017-09-23當然在寫稿的階段搞錯重點不可取,但是不要覺得那張牌考的那些法條沒用Oliver2017-09-24說的沒錯。Skylar DavisLinda2017-09-28那是人的問題 不是牌的問題Megan2017-10-01巨群家族企業 不用想了Iris2017-10-02i大舉的例子有點極端吧 個人覺得法條不會沒用Una2017-10-03純粹就是個人的問題 跟懂不懂法條無關Related Posts關於智財局的專利檢索系統行政院會通過「智慧財產法院組織法」部撰寫合適的請求項標的 提升專利損害賠償USPTO的OAUSPTO的O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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