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星控告友達侵權 波及宏碁明碁三洋電 - 專利

By Kyle
at 2011-06-03T16:03
at 2011-06-03T1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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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piglauhk (我要當陽光型男!!)》之銘言:
: 敝人應同K大見解 但想補充幾點
: ※ 引述《kaikai1112 (骨髓捐贈match也是種緣份)》之銘言:
: : eedavid:工研院拿著契約,要不要也來表示一下... 06/03 01:02
: : lukehong:其實我本來也想把樓上那點加進去的 但怕渲染太大了... 06/03 01:07
: : 工研院拿著契約 又怎樣.. 當初工研院沒找過友達 ??????
: : 當初這些專利 那些沒有掛在工研院的媒合網站上........
: : 看看工研院 每年辦的媒合研討會 結果哩.........
: : 這些慣老闆 被政府寵壞了是嗎???? 菜都擺出來了求你吃...
: : 連看都不看一眼 等到菜被人吃掉了 才在那裡哀哀叫....
: : 說難聽點 工研院的專利能搞三星 難道就不能搞你友達..
: : 今天工研院 沒收任何授權金 也不告你友達....
: : 其實就已經是 "無償"授權 國內廠商使用了......
: : (也難怪 這些慣老闆都不在乎國內專利授權阿 又不會告)
: : 這些慣老闆 還想要怎樣..............
: : 工研院控告三星 難道你友達都不知道????????
: 基本上 小弟認為 國家這個單位 不是 也不應該以賺錢為最終目標
: 有了錢~ 增加工作機會 增加長期稅收 將尖端技術留在台灣 改善國際競爭力
: 最終都是為了改善人民生活的環境
: 國家單位的所有行為 都應該要以上述方向為之 包括技術研發以及專利佈局
: 要錢 請拿專利去告老外 賺美金 賺韓鐶 這個很合理
: 但拿人民的錢來開發技術後再要人民繳納保護費
: 聽起來不會怪怪的嗎 (  ̄ c ̄)y▂ξ
基於這樣的考量
高速公路與台北捷運路網的開設...不也是為了改善國家的基礎建設
而且 還是 100% 由民膏民脂來支付 (工研院還要自籌部分財源哩....)
怎麼 在收取 "過路費" "乘車費" 時 大家就能接受 "使用者付費"的想法
國內專利授權 卻認為 慣老闆 "吃國家應該 不吃/打國家悲哀"
更別說這些大廠 那一個不是拿國家的甜頭拿爽爽.....
(減稅 抵稅...土地廠房優惠.... 就算條例落日 還要開新的 繼續爽..)
: (考量工研院要自籌資金 無恥一點也不能怪他咩)
: : 工研院控告三星 難道只花幾個月就結束 讓你友達都來不及反應??????
: : 怎麼在漫長的訴訟過程中 你友達連個屁都不想出......
: : 就想要 工研院花錢幫你搞三星 搞到底?????????
: : 等到雙方和解 訴訟結束 才在那裡用啥 "國家正義"的大旗 鬼叫鬼叫....
: : 其實你友達 早就知道很有可能被三星告 所以反應特別大不是嗎...
: : 講得更白一點 工研院授權國外廠商(三星) 干你友達屁事....
: : 工研院拿的是人民的納稅錢 使命是 "提昇國內技術水準"
: : 他要向國家交待 不是你友達 友達有何立場鬼叫......
: : 慣老闆都不在乎專利授權 不是只有在工研院這樣.....
: : 其實 公立學研機構 也都是這樣....
: : 舉本校某一 "年收授權金可達千萬" 的 "新型"專利(舊制)來說好了....
: : 他的授權案 絕大多數都是 "政府委辦"建案.....
: : 可是其他私人建案難道都沒有使用這技術????? 可能嗎???
: : 反正學校就不想 也不敢告阿 (看看友達 在工研院事件的嘴臉)
: : 慣老闆當然就放心的侵權下去摟.......
: : 所以 國內的技轉授權媒合 是要怎麼能搞得起來....
: 國內的技轉。授權媒合 出發點在於提昇國內廠商的技術優勢
: 而不是從國內廠商口袋中拿錢
ipme:同意. 不知道在氣憤啥
ipme:工研院的設立本來就不是以營利為主要目地 而是要協助
ipme:台灣的科技產業提升國際競爭力
工研院的使命 在"協助台灣的科技產業提升國際競爭力...." 這個大家都同意
但是 "協助台灣的科技產業提升國際競爭力 = 不該向國內廠商收授權金" ?????
在座的每一位都是專利法的高手.... 那就由專法第一條的法意說起吧......
第 一 條 為鼓勵、保護、利用發明與創作,以促進產業發展,特制定本法。
由此條可以看出 專利法 是要 "促進產業發展" (也就是 "提升台灣國際競爭力")
可是 專利法卻是採用 "給予發明人排他權 換取公開技術" 來達成前開目的
由是可知 排他權的主張 並不會影響 "提升台灣國際競爭力" 這個目的
也就是 "提升台灣國際競爭力" 跟 "收取國內權利金" 跟本就是不同命題...
不該連在一起論述.....
除非 工研院有 "故意提高權利金" 來阻礙 國內廠商取得授權與實施專利
(由國內專利授權的情況來看....嗯 大家都知道是怎麼樣)
不然 為何不能就把他當成是 跟高速公路 台北捷運 一樣....
用 "使用者付費" 的角度來看這件 本就是理所當然....
依照專利法的立法精神 誠實而信用的履行之 "國內專利授權行為"
: 國內的技轉媒合這個應該要做 但國內專利授權媒這個
: 很明顯只是把錢從一個台幣帳戶打折後搬到另一個台幣帳戶
: 總數還是沒有增加阿 ( ̄▽ ̄#)﹏﹏
總數是一樣 但是可以使用的單位不一樣 意義就不一樣....
(ex. P大帳戶的錢 放到我的帳戶 總數也是一樣 但意義有一樣嗎? 啾咪....)
就像之前提到的 專利申請規費 是否該回到智慧局專款專用的議題...
如果你可以接受 申請規費回到智慧局 讓智慧局有更充裕的經費
改善國內智財大環境 ..........
為何不能接受 讓在財團帳戶的錢 以授權金的形式 回到學研機構
讓學研機構能有更充裕的經費發展技術 甚至達到"經費自主"的目標
更別說 錢在財團手上是私款 是廠商的私人 "獲利" "盈餘"
而錢在 公立學研機構 是公款 要怎樣用都要受監督的
而這些錢 也有一部分會成為 發明人的獎勵金 更進一步鼓勵發明人進行發明
這不就是 設計專利法所想要達成的目的之一
怎麼 照著作還會被質疑呢????????
: 授權這塊 我認為應該要向國外發展才對
: : 反正侵權又不會被告 慣老闆還會覺得 "吃國家的應該 不吃/打你悲哀哩".......
: : 八卦板那些半瓶醋 這樣看工研授權三星事件 就算了....
: : 這裡是專利板耶 如果還是這樣被 慣老闆牽著鼻子走 就悲哀了.......
: 慣老闆也是有繳稅的 (  ̄ c ̄)y▂ξ
: 這些慣老闆"在台灣"養了一百萬人 給老闆爽 一定程度上也是給那100萬人爽阿
: 該行為是為"國策" 一點也不悲哀
回到最前面的論述 那高速公路 台北捷運 也都更不該收費.....
因為他收費的對像 那一個沒有繳稅....總數還絕對不止100萬人哩..........
更別說 "國策"有規定 公立學研機構不該收授權金嗎....
那公家標案為何還要規定不能侵權?????
那國內公立學研機構 申請國內專利的意義何在??? 當壁紙????
: K大的論點無誤 只是觀點與小弟的不盡相同 故有不同的結論 謝謝指教
我想如果我一直待在 IF IH 也許我會得到跟您同樣的結論
可是我今天在公立大學 所以我看到的亂相 與看事情的角度 自然有所不同....
一點點 半瓶醋的想法與見解 期待能跟各位激盪出更多不同的思維
最後要向 eedavid 大致歉 只憑一句推文 推斷您的想法
是有點武斷 望您大人大量 多多包涵......
--
: 敝人應同K大見解 但想補充幾點
: ※ 引述《kaikai1112 (骨髓捐贈match也是種緣份)》之銘言:
: : eedavid:工研院拿著契約,要不要也來表示一下... 06/03 01:02
: : lukehong:其實我本來也想把樓上那點加進去的 但怕渲染太大了... 06/03 01:07
: : 工研院拿著契約 又怎樣.. 當初工研院沒找過友達 ??????
: : 當初這些專利 那些沒有掛在工研院的媒合網站上........
: : 看看工研院 每年辦的媒合研討會 結果哩.........
: : 這些慣老闆 被政府寵壞了是嗎???? 菜都擺出來了求你吃...
: : 連看都不看一眼 等到菜被人吃掉了 才在那裡哀哀叫....
: : 說難聽點 工研院的專利能搞三星 難道就不能搞你友達..
: : 今天工研院 沒收任何授權金 也不告你友達....
: : 其實就已經是 "無償"授權 國內廠商使用了......
: : (也難怪 這些慣老闆都不在乎國內專利授權阿 又不會告)
: : 這些慣老闆 還想要怎樣..............
: : 工研院控告三星 難道你友達都不知道????????
: 基本上 小弟認為 國家這個單位 不是 也不應該以賺錢為最終目標
: 有了錢~ 增加工作機會 增加長期稅收 將尖端技術留在台灣 改善國際競爭力
: 最終都是為了改善人民生活的環境
: 國家單位的所有行為 都應該要以上述方向為之 包括技術研發以及專利佈局
: 要錢 請拿專利去告老外 賺美金 賺韓鐶 這個很合理
: 但拿人民的錢來開發技術後再要人民繳納保護費
: 聽起來不會怪怪的嗎 (  ̄ c ̄)y▂ξ
基於這樣的考量
高速公路與台北捷運路網的開設...不也是為了改善國家的基礎建設
而且 還是 100% 由民膏民脂來支付 (工研院還要自籌部分財源哩....)
怎麼 在收取 "過路費" "乘車費" 時 大家就能接受 "使用者付費"的想法
國內專利授權 卻認為 慣老闆 "吃國家應該 不吃/打國家悲哀"
更別說這些大廠 那一個不是拿國家的甜頭拿爽爽.....
(減稅 抵稅...土地廠房優惠.... 就算條例落日 還要開新的 繼續爽..)
: (考量工研院要自籌資金 無恥一點也不能怪他咩)
: : 工研院控告三星 難道只花幾個月就結束 讓你友達都來不及反應??????
: : 怎麼在漫長的訴訟過程中 你友達連個屁都不想出......
: : 就想要 工研院花錢幫你搞三星 搞到底?????????
: : 等到雙方和解 訴訟結束 才在那裡用啥 "國家正義"的大旗 鬼叫鬼叫....
: : 其實你友達 早就知道很有可能被三星告 所以反應特別大不是嗎...
: : 講得更白一點 工研院授權國外廠商(三星) 干你友達屁事....
: : 工研院拿的是人民的納稅錢 使命是 "提昇國內技術水準"
: : 他要向國家交待 不是你友達 友達有何立場鬼叫......
: : 慣老闆都不在乎專利授權 不是只有在工研院這樣.....
: : 其實 公立學研機構 也都是這樣....
: : 舉本校某一 "年收授權金可達千萬" 的 "新型"專利(舊制)來說好了....
: : 他的授權案 絕大多數都是 "政府委辦"建案.....
: : 可是其他私人建案難道都沒有使用這技術????? 可能嗎???
: : 反正學校就不想 也不敢告阿 (看看友達 在工研院事件的嘴臉)
: : 慣老闆當然就放心的侵權下去摟.......
: : 所以 國內的技轉授權媒合 是要怎麼能搞得起來....
: 國內的技轉。授權媒合 出發點在於提昇國內廠商的技術優勢
: 而不是從國內廠商口袋中拿錢
ipme:同意. 不知道在氣憤啥
ipme:工研院的設立本來就不是以營利為主要目地 而是要協助
ipme:台灣的科技產業提升國際競爭力
工研院的使命 在"協助台灣的科技產業提升國際競爭力...." 這個大家都同意
但是 "協助台灣的科技產業提升國際競爭力 = 不該向國內廠商收授權金" ?????
在座的每一位都是專利法的高手.... 那就由專法第一條的法意說起吧......
第 一 條 為鼓勵、保護、利用發明與創作,以促進產業發展,特制定本法。
由此條可以看出 專利法 是要 "促進產業發展" (也就是 "提升台灣國際競爭力")
可是 專利法卻是採用 "給予發明人排他權 換取公開技術" 來達成前開目的
由是可知 排他權的主張 並不會影響 "提升台灣國際競爭力" 這個目的
也就是 "提升台灣國際競爭力" 跟 "收取國內權利金" 跟本就是不同命題...
不該連在一起論述.....
除非 工研院有 "故意提高權利金" 來阻礙 國內廠商取得授權與實施專利
(由國內專利授權的情況來看....嗯 大家都知道是怎麼樣)
不然 為何不能就把他當成是 跟高速公路 台北捷運 一樣....
用 "使用者付費" 的角度來看這件 本就是理所當然....
依照專利法的立法精神 誠實而信用的履行之 "國內專利授權行為"
: 國內的技轉媒合這個應該要做 但國內專利授權媒這個
: 很明顯只是把錢從一個台幣帳戶打折後搬到另一個台幣帳戶
: 總數還是沒有增加阿 ( ̄▽ ̄#)﹏﹏
總數是一樣 但是可以使用的單位不一樣 意義就不一樣....
(ex. P大帳戶的錢 放到我的帳戶 總數也是一樣 但意義有一樣嗎? 啾咪....)
就像之前提到的 專利申請規費 是否該回到智慧局專款專用的議題...
如果你可以接受 申請規費回到智慧局 讓智慧局有更充裕的經費
改善國內智財大環境 ..........
為何不能接受 讓在財團帳戶的錢 以授權金的形式 回到學研機構
讓學研機構能有更充裕的經費發展技術 甚至達到"經費自主"的目標
更別說 錢在財團手上是私款 是廠商的私人 "獲利" "盈餘"
而錢在 公立學研機構 是公款 要怎樣用都要受監督的
而這些錢 也有一部分會成為 發明人的獎勵金 更進一步鼓勵發明人進行發明
這不就是 設計專利法所想要達成的目的之一
怎麼 照著作還會被質疑呢????????
: 授權這塊 我認為應該要向國外發展才對
: : 反正侵權又不會被告 慣老闆還會覺得 "吃國家的應該 不吃/打你悲哀哩".......
: : 八卦板那些半瓶醋 這樣看工研授權三星事件 就算了....
: : 這裡是專利板耶 如果還是這樣被 慣老闆牽著鼻子走 就悲哀了.......
: 慣老闆也是有繳稅的 (  ̄ c ̄)y▂ξ
: 這些慣老闆"在台灣"養了一百萬人 給老闆爽 一定程度上也是給那100萬人爽阿
: 該行為是為"國策" 一點也不悲哀
回到最前面的論述 那高速公路 台北捷運 也都更不該收費.....
因為他收費的對像 那一個沒有繳稅....總數還絕對不止100萬人哩..........
更別說 "國策"有規定 公立學研機構不該收授權金嗎....
那公家標案為何還要規定不能侵權?????
那國內公立學研機構 申請國內專利的意義何在??? 當壁紙????
: K大的論點無誤 只是觀點與小弟的不盡相同 故有不同的結論 謝謝指教
我想如果我一直待在 IF IH 也許我會得到跟您同樣的結論
可是我今天在公立大學 所以我看到的亂相 與看事情的角度 自然有所不同....
一點點 半瓶醋的想法與見解 期待能跟各位激盪出更多不同的思維
最後要向 eedavid 大致歉 只憑一句推文 推斷您的想法
是有點武斷 望您大人大量 多多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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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Poppy
at 2011-06-05T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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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t 2011-07-25T2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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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Emm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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