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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 年度綜所稅怎麼算:子女免稅額變 15.15 萬,單身租屋年薪 64.4 萬以下免繳

faqs.tw 編輯整理#稅務#所得稅
目錄
  1. 兩個年度的金額
  2. 子女免稅額多 50%
  3. 五個例子
  4. 年薪多少以下不用繳
  5. 租屋扣除的兩個限制
  6. 不適用的情況
  7. 實際該怎麼做

116 年 5 月要申報的是 115 年度的所得。這一年度有兩個變化疊在一起:物價上漲讓免稅額、扣除額和級距一起往上調;所得稅法第 17 條修正,受扶養的未成年子女免稅額再多 50%。單身上班族差幾百到一千元,有小孩的家庭差距大得多。

我們用本站的綜所稅試算,把同一組收入分別代入 114、115 年度,結果放在下面。

兩個年度的金額

項目 114 年度 → 115 年度
免稅額 97,000 → 101,000
年滿 70 歲免稅額 145,500 → 151,500
受扶養未成年子女免稅額 97,000 → 151,500
標準扣除額(單身/有配偶) 131,000/262,000 → 136,000/272,000
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 218,000 → 227,000
身心障礙特別扣除額 218,000 → 227,000
5% 級距上限 590,000 → 610,000
12% 級距上限 1,330,000 → 1,380,000
20% 級距上限 2,660,000 → 2,770,000
30% 級距上限 4,980,000 → 5,190,000

單位是新臺幣元。財政部說明,115 年度適用的消費者物價指數比上次調整的 113 年度上漲 4.13%,達到所得稅法第 5 條、第 5-1 條「累計上漲 3%」的調整門檻。114 年度沒有達到門檻,所以和 113 年度相同。

沒有跟著物價調整的:幼兒學前特別扣除(6 歲以下第 1 名 15 萬、第 2 名起每人 22.5 萬)、長期照顧特別扣除(每人 18 萬)、房屋租金支出特別扣除(每戶上限 18 萬),這些是第 17 條直接寫死的金額。

子女免稅額多 50%

所得稅法第 17 條在 115 年 9 月 11 日修正公布,第 126 條規定修正條文自 115 年 1 月 1 日施行。條文寫的是「其未成年受納稅義務人扶養者,免稅額增加百分之五十」,所以:

  • 要未成年:已成年但在學的子女,仍是一般免稅額 101,000 元
  • 要受扶養:子女自己報稅、沒有被列為受扶養親屬,就不適用
  • 和幼兒學前特別扣除可以同時減除:6 歲以下子女一人可減 151,500 + 150,000 元

同一次修法也把勞保、農保、國民年金與軍公教保險的保險費,改成和健保費一樣不受列舉扣除每人 24,000 元的限制。

五個例子

只有薪資、採標準扣除額,以綜所稅試算計算:

情況 114 年度 → 115 年度應納稅額
單身,年薪 80 萬 17,700 → 16,800
單身,年薪 80 萬,房租 18 萬 8,700 → 7,800
單薪夫妻,年薪 120 萬,子女 3 歲與 8 歲 9,100 → 2,300
雙薪各 70 萬,子女 3 歲,房租 18 萬 4,050 → 0
本人 150 萬、配偶 90 萬,子女 2 人(皆 6 歲以上未成年) 75,430 → 58,450

最後一例兩個年度都是「配偶薪資分開計算」最低。所得稅法第 15 條讓夫妻在合併計算與薪資分開計算之間擇一,分開計算的一方只能減自己的免稅額和薪資特別扣除額,其他扣除額留在另一邊。工具會把三種算法都列出來,取最低的。

年薪多少以下不用繳

115 年度情況 免繳門檻(年薪)
單身,沒有租屋 464,000
單身,房租 18 萬以上 644,000
雙薪夫妻,沒有子女,房租 18 萬以上 1,108,000

單身的算法是 227,000(薪資)+ 101,000(免稅額)+ 136,000(標準扣除)= 464,000,加上房租扣除 180,000 = 644,000。後兩列和財政部 114 年 11 月 27 日新聞稿的試算一致;同一份新聞稿另外列了扶養 2 名 6 歲以下子女的四口之家門檻 168.5 萬元,但那份新聞稿早於第 17 條修法,子女免稅額增加 50% 之後,門檻還會再提高。

租屋扣除的兩個限制

房屋租金支出特別扣除每戶每年最多 18 萬元,但第 17 條有兩種情形不能扣:

情形 依據
本人、配偶或受扶養直系親屬在國內有房屋 第 17 條第 1 項第 2 款第 3 目之 8 但書
減除長照、租金扣除後,適用稅率仍在 20% 以上 第 17 條排除規定第 1 款
選擇股利按 28% 分開計稅 第 17 條排除規定第 2 款
基本所得額超過所得基本稅額條例的扣除金額 第 17 條排除規定第 3 款

站上有網友想向父母租樓上的房間來扣房租,同時又把父母列為扶養。依第一列,受扶養直系親屬在國內有房屋,這筆房租就不能扣。

不適用的情況

  • 基本生活費差額:財政部另外公告每人基本生活所需費用(114 年度 213,000 元),扶養人數多的家庭可能因此再少繳;115 年度金額本文撰寫時還沒公告,試算工具也沒有計入
  • 有股利所得:股利可選擇併入綜合所得並享 8.5% 可抵減稅額,或按 28% 分開計稅,本文的例子都沒有股利
  • 列舉扣除額較高:醫藥費、捐贈、房貸利息等列舉扣除合計超過標準扣除額的,要改用列舉,金額會不同
  • 各類所得分開計算:第 15 條第 2 項第 3 款的算法沒有在本文比較
  • 高所得者:基本所得額超過 750 萬元要另外計算最低稅負,不在本文範圍

實際該怎麼做

  1. 確認要申報的年度:116 年 5 月申報的是 115 年度
  2. 有未成年子女的,確認子女列為受扶養親屬,才能適用 151,500 元的免稅額
  3. 租屋自住的,留好租約與付款紀錄;本人、配偶或受扶養的直系親屬名下有房屋的不能扣
  4. 夫妻都有薪資的,在綜所稅試算比較合併與分開計算,報稅時選最低的
  5. 扶養父母的,先確認條件,站上有扶養父母但有股利要不要報稅的討論可以參考

常見問題

115 年度綜所稅的免稅額、扣除額是多少?

依財政部 114 年 11 月 27 日公告:免稅額每人 101,000 元(年滿 70 歲 151,500 元),標準扣除額單身 136,000 元、有配偶 272,000 元,薪資所得與身心障礙特別扣除額各 227,000 元。另依所得稅法第 17 條,受扶養未成年子女的免稅額增加 50%,每人 151,500 元。

115 年度課稅級距怎麼分?

綜合所得淨額 0~61 萬元 5%、61 萬~138 萬元 12%、138 萬~277 萬元 20%、277 萬~519 萬元 30%、519 萬元以上 40%。速算公式:淨額 × 稅率 − 累進差額(0、42,700、153,100、430,100、949,100 元)。

單身沒租房子,年薪多少以下不用繳稅?

115 年度只有薪資、採標準扣除額的單身者,薪資特別扣除 227,000 + 免稅額 101,000 + 標準扣除 136,000 = 464,000 元以下,綜合所得淨額為 0,不用繳稅。有租屋自住、房租 18 萬元以上,可再加房屋租金支出特別扣除 180,000 元,門檻變成 644,000 元。

跟父母租房子,房租可以扣除嗎?

所得稅法第 17 條規定,納稅義務人、配偶或受扶養直系親屬在國內有房屋的,不得減除房屋租金支出特別扣除。父母如果被你申報扶養,又是房屋所有人,就不能扣;即使沒有扶養,向父母租屋也要能提出實際支付租金的證明。

資料來源

實用工具:綜合所得稅試算

開啟完整工具與說明 →
所得年度
申報
元
元

利息、租賃等,已減除儲蓄投資扣除

年滿 70 歲
人
人
人
人

60~69 歲父母、在學成年子女等

人
人
元

低於標準扣除額時自動採標準

元

減除政府補助後,上限 18 萬

應納稅額
16,800 元
各類所得合併計算
適用最高稅率
5%
綜合所得淨額
336,000 元
免稅額合計
101,000 元
標準扣除 136,000 元

依所得稅法第 15、17 條與財政部公告金額試算,未計基本生活費差額、股利可抵減稅額、各類所得分開計算與最低稅負制;有扶養親屬者實際稅額可能更低,以國稅局核定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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