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兩請選發明還新型? - 專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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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VanDeLord (HelloWorld)》之銘言:
: ※ 引述《freeoldman (freeoldman)》之銘言:
: : 沒想到這還能成為專利版熱門話題。
: : 以下個人拙見,供參考:
: : 發明與新型一案兩請(前提:同日申請,至少一CLAIM相同),不論台灣或中國都只能接續,不能併存。(台灣專利法32、中國實施細則41)
: 除通過修改發明專利申請外,

修改發明申請案後這樣不就是 "不是一案兩請"的狀況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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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Agnes avatarAgnes2015-05-12
brenthsu大也跳下去戰了?
Heather avatarHeather2015-05-16
我在學習~趁這麼多高手被請出來的時候要多學習
我真的很想知道新案申請時同日申請CA還有寫10幾個獨立項
Elizabeth avatarElizabeth2015-05-19
的考量 IFPE畢竟沒IHPE能多接觸這麼多東西 要學習
Ursula avatarUrsula2015-05-22
沒有共識的是他一個人 把他教懂耗費太多成本了
Adele avatarAdele2015-05-27
這跟國內規定一樣 把一案修成兩案 這時應該稱兩案兩請xd
Dinah avatarDinah2015-05-30
ipme教了什麼? 喔~我想大概就是從您身上學到不少"傲慢"
Odelette avatarOdelette2015-06-02
這種只批評無實質說明的方式,算是開了眼界
Leila avatarLeila2015-06-04
嗯~也不能說是"傲慢"應該是一種"自信"吧
Belly avatarBelly2015-06-05
嗯~其實我想我也不需要得到ipme的實質說明,
Isabella avatarIsabella2015-06-06
不需要不需要 你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