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務關於遺產之案例 - 稅務Agatha · 2008-01-23Table of ContentsPostCommentsRelated Posts 男子A及其配偶B 育有5名子女(兩男三女) 男子A死亡前未立遺囑,但知其欲把其生前農地(約9分)分給其兩子(非三女) 男子A死亡後,三女欲爭農地因此不願填寫遺產放棄同意書 除非農地過戶給配偶B而非二子 問題一:若配偶B在繼承農地之後,須課稅嗎?哪些稅? 問題二:若配偶B在繼承農地之後將其賣掉轉換現金,需課稅嗎?哪些稅? 問題三:配偶B欲將現金贈與二子,以何種方式贈與較為節稅? 以下 反請板大為之解惑 感謝不盡 -- 稅務All CommentsEdward Lewis2008-01-231.要先繳完遺產稅後才能辦理繼承Elvira2008-01-27可是是土地 哪來現金繳遺產稅阿?Hamiltion2008-01-28女不願拋棄是"爭"地,現在是民國97年嗎?Madame2008-02-02先去查該地的土地使用分區為何再說吧Eartha2008-02-03農地不用繳稅...Tristan Cohan2008-02-05是否農地要看土地使用分區,且要作農業使用,才能免遺贈稅Related Posts問實務:處理過[財產歸屬清單]"投資"項目者關於公司稅務問題問實務:處理過[財產歸屬清單]"投資"項目者年終獎金新稅制?關於向父母借錢買房子的問題
All Commen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