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空地稅 - 地價稅

Table of Contents

土地稅法第21條:

凡經直轄市或縣市政府核定應徵空地稅之土地,按該宗土地應納地價稅基本稅額加徵

二至五倍之空地稅。

想請問一下,其二至五倍的認定標準為何?

請問有什麼相關資料可供參考的嗎?

--

All Commen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