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他益信託課稅--本金自益孳息他益 - 所得稅

By Jacky
at 2005-12-26T00:49
at 2005-12-26T00:49
Table of Contents
※ 引述《panda101 (ㄌㄘㄓ大王看起來好厲害)》之銘言:
: : 2. 本金自益, 孳息他益 (遺贈稅法 10-2 條 3 款):
: : 因為孳息在稅法上被擬制為贈與,
: : 而並非所有信託於成立時均能確定孳息的金額,
: : 因此, 立法者規定計算贈與金額 (即孳息) 的方式為:
: : 以信託成立時的本金金額為到期時的本金金額,
: : 將到期時的本金金額依信託時間長短按一定的利率 (郵局一年期定存利率)
: : 折算其現值為何, 並以二者的差異為贈與總額, 課徵贈與稅.
: : 這個規範的意義在於: 以本金的 "時間價值" 為贈與總額.
: : (在探討重複課稅的問題時, 可能要討論 "時間價值" 的意義為何?)
: : 用例子來說明, 甲於 94/1/1 以價值 1,000 萬之上市公司股票成立信託,
: : 期間為 5 年, 期滿股票歸甲, 孳息歸乙, 信託期間不分配任何孳息.
: : 假設郵局一年期定存利率為 10%, 則信託成立時, 甲的贈與總額為 3,790,787
: : 算式: 1,000萬-{1,000萬/[(1+10%)^5]}
: : ({}裡算的是五年後 1,000 萬元財產的現值)
: : 節稅效果的計算與 1. 類似, 受益人的所得稅與 1. 同.
: 這邊我有一個問題 若信託人是營利事業時
: 依一樣是兩筆稅
: 1.之前在信託人為贈與稅的部分改為由受益人繳所得稅(數額應該與贈與稅一樣對吧?!)
: 2.那權利實現後還是一樣由受益人依3-4交所得稅
: 那我的疑問1的部分在於之前所說的折現率意義是在於5年前的1塊錢會是5年後的2塊或3塊
: (隨便舉)
: 那在信託人為自然人時 以此時間價值為贈與額或許說的通(我還要再去翻書想想@)
: 那在今天信託人為營利事業時 受益人5年後才拿的到錢阿 他現在也拿不到
在委託人為自然人的情況, 受益人在信託成立的時候也還拿不到信託利益呀.
但是委託人卻需於信託成立時繳納贈與稅.
: 所以我有點疑問~~
: 還是說 是在解釋受益人5年後拿到的財產價值會比現在拿到的財產價值來的高
: 是這個意思嗎?
把上面這個例子的委託人改為營利事業, 變成:
甲公司於 94/1/1 以其所有價值 1,000 萬之上市公司股票成立信託,
期間為 5 年, 期滿股票歸甲公司, 孳息歸乙 (自然人), 但信託期間不分配任何孳息.
假設郵局一年定期利率為 10%, 則信託成立年度,
乙有 3,790,787 的受贈所得 (計算式同上面甲之贈與總額).
乙在信託成立年度並未取得信託利益, 但是卻需將這三百多萬的 "未來利益"
併計信託成立年度課稅, 與上面所舉自然人成立本金自益孳息他益信託,
於信託成立年度課贈與稅的道理是一樣的,
可以看成是稅法將乙之取得 "信託利益請求權" 擬制為受贈取得,
所得的金額則為該本金的 "時間價值".
因此需有法律明文規定, 才能對受益人於信託成立年度課徵綜所稅,
這個規定就是所得稅法 3-2 條 1 項.
至於在 5 年的信託期間, 如果標的股票公司有發放任何股利,
則是依所得稅法 3-4 條 1 項, 計入股利發放年度乙之綜合所得課稅.
同樣的, 這種信託節稅的空間與上面寫的差不多,
然後, 在 5 年的信託期間, 如果信託財產標的股票公司都沒有發放任何股利,
那就沒有節到稅; 如果發放股利多於受贈所得加上乙於發放股利年度增加的綜所稅,
那就有節到稅.
(節稅的計算也是要統一用終值或現值來比較)
不論委託人是自然人或營利事業, 都有可能發生這樣的情形:
信託期滿, 受益人拿不到任何信託利益, 但是於信託成立時政府收到的
贈與稅或所得稅都不能申請退還.
: 然後 我確定一下 在之前贈與稅算折現率的部分
: 是指現在受益人就可以拿到那利益 所以計算其與5前之後才拿到的差額
: 是這樣是嗎?
先把折現放一邊,
在本金自益孳息他益的信託, 因為委託人在期滿後還是可以拿回本金,
所以立法者認為: 信託成立時的本金金額和信託期滿時的本金金額一樣,
例如, 以 1,000 萬的上市股票成立一個 5 年期的信託,
立法者認為這 1,000 萬的股票於信託期滿時, 其價值仍是 1,000 萬,
那麼, 5 年後的 1,000 萬現在的價值是多少? 到這裡才帶進折現的觀念,
而以 1,000 萬的現值和 1,000 萬這個終值之間的差異金額為贈與總額.
小結一下: 在本金自益孳息他益的信託,
依遺贈稅法第 10-2 條 3 款計算出來的贈與總額, 其經濟意義為:
信託期滿時之本金的時間價值.
如果要轉換成法律的用語, 或許可以這麼說:
因為他益受益人於信託成立時即取得對信託孳息的請求權,
這個請求權的價值即被擬制為贈與總額, 其金額一概以信託本金的時間價值計算.
ps. 老實說, 小弟看不太懂您這個問題的意思, 不過還是盡我所能解釋,
希望您能看得懂 ^^;
--
: : 2. 本金自益, 孳息他益 (遺贈稅法 10-2 條 3 款):
: : 因為孳息在稅法上被擬制為贈與,
: : 而並非所有信託於成立時均能確定孳息的金額,
: : 因此, 立法者規定計算贈與金額 (即孳息) 的方式為:
: : 以信託成立時的本金金額為到期時的本金金額,
: : 將到期時的本金金額依信託時間長短按一定的利率 (郵局一年期定存利率)
: : 折算其現值為何, 並以二者的差異為贈與總額, 課徵贈與稅.
: : 這個規範的意義在於: 以本金的 "時間價值" 為贈與總額.
: : (在探討重複課稅的問題時, 可能要討論 "時間價值" 的意義為何?)
: : 用例子來說明, 甲於 94/1/1 以價值 1,000 萬之上市公司股票成立信託,
: : 期間為 5 年, 期滿股票歸甲, 孳息歸乙, 信託期間不分配任何孳息.
: : 假設郵局一年期定存利率為 10%, 則信託成立時, 甲的贈與總額為 3,790,787
: : 算式: 1,000萬-{1,000萬/[(1+10%)^5]}
: : ({}裡算的是五年後 1,000 萬元財產的現值)
: : 節稅效果的計算與 1. 類似, 受益人的所得稅與 1. 同.
: 這邊我有一個問題 若信託人是營利事業時
: 依一樣是兩筆稅
: 1.之前在信託人為贈與稅的部分改為由受益人繳所得稅(數額應該與贈與稅一樣對吧?!)
: 2.那權利實現後還是一樣由受益人依3-4交所得稅
: 那我的疑問1的部分在於之前所說的折現率意義是在於5年前的1塊錢會是5年後的2塊或3塊
: (隨便舉)
: 那在信託人為自然人時 以此時間價值為贈與額或許說的通(我還要再去翻書想想@)
: 那在今天信託人為營利事業時 受益人5年後才拿的到錢阿 他現在也拿不到
在委託人為自然人的情況, 受益人在信託成立的時候也還拿不到信託利益呀.
但是委託人卻需於信託成立時繳納贈與稅.
: 所以我有點疑問~~
: 還是說 是在解釋受益人5年後拿到的財產價值會比現在拿到的財產價值來的高
: 是這個意思嗎?
把上面這個例子的委託人改為營利事業, 變成:
甲公司於 94/1/1 以其所有價值 1,000 萬之上市公司股票成立信託,
期間為 5 年, 期滿股票歸甲公司, 孳息歸乙 (自然人), 但信託期間不分配任何孳息.
假設郵局一年定期利率為 10%, 則信託成立年度,
乙有 3,790,787 的受贈所得 (計算式同上面甲之贈與總額).
乙在信託成立年度並未取得信託利益, 但是卻需將這三百多萬的 "未來利益"
併計信託成立年度課稅, 與上面所舉自然人成立本金自益孳息他益信託,
於信託成立年度課贈與稅的道理是一樣的,
可以看成是稅法將乙之取得 "信託利益請求權" 擬制為受贈取得,
所得的金額則為該本金的 "時間價值".
因此需有法律明文規定, 才能對受益人於信託成立年度課徵綜所稅,
這個規定就是所得稅法 3-2 條 1 項.
至於在 5 年的信託期間, 如果標的股票公司有發放任何股利,
則是依所得稅法 3-4 條 1 項, 計入股利發放年度乙之綜合所得課稅.
同樣的, 這種信託節稅的空間與上面寫的差不多,
然後, 在 5 年的信託期間, 如果信託財產標的股票公司都沒有發放任何股利,
那就沒有節到稅; 如果發放股利多於受贈所得加上乙於發放股利年度增加的綜所稅,
那就有節到稅.
(節稅的計算也是要統一用終值或現值來比較)
不論委託人是自然人或營利事業, 都有可能發生這樣的情形:
信託期滿, 受益人拿不到任何信託利益, 但是於信託成立時政府收到的
贈與稅或所得稅都不能申請退還.
: 然後 我確定一下 在之前贈與稅算折現率的部分
: 是指現在受益人就可以拿到那利益 所以計算其與5前之後才拿到的差額
: 是這樣是嗎?
先把折現放一邊,
在本金自益孳息他益的信託, 因為委託人在期滿後還是可以拿回本金,
所以立法者認為: 信託成立時的本金金額和信託期滿時的本金金額一樣,
例如, 以 1,000 萬的上市股票成立一個 5 年期的信託,
立法者認為這 1,000 萬的股票於信託期滿時, 其價值仍是 1,000 萬,
那麼, 5 年後的 1,000 萬現在的價值是多少? 到這裡才帶進折現的觀念,
而以 1,000 萬的現值和 1,000 萬這個終值之間的差異金額為贈與總額.
小結一下: 在本金自益孳息他益的信託,
依遺贈稅法第 10-2 條 3 款計算出來的贈與總額, 其經濟意義為:
信託期滿時之本金的時間價值.
如果要轉換成法律的用語, 或許可以這麼說:
因為他益受益人於信託成立時即取得對信託孳息的請求權,
這個請求權的價值即被擬制為贈與總額, 其金額一概以信託本金的時間價值計算.
ps. 老實說, 小弟看不太懂您這個問題的意思, 不過還是盡我所能解釋,
希望您能看得懂 ^^;
--
Tags:
所得稅
All Comments
Related Posts
關於他益信託課稅--本金自益孳息他益

By Tracy
at 2005-12-25T14:14
at 2005-12-25T14:14
關於他益信託課稅--本金自益孳息他益

By Queena
at 2005-12-25T13:33
at 2005-12-25T13:33
關於他益信託課稅--本金自益孳息他益

By Adele
at 2005-12-25T02:30
at 2005-12-25T02:30
關於他益信託課稅--本金自益孳息他益

By Agatha
at 2005-12-25T02:06
at 2005-12-25T02:06
關於他益信託課稅--本金自益孳息他益

By Annie
at 2005-12-25T01:44
at 2005-12-25T01: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