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他益信託課稅--本金自益孳息他益 - 所得稅

Una avatar
By Una
at 2005-12-20T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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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同上例,       父
:          每年孳息        (孳息 
:   父   父  歸子,到  他益自益 無 現值) 子 無
:       子  期股票歸 組合信託 <註二>
:          父
: --------------------------------------------------------------------------
: 同上例,
:          每年孳息 子
: 公司 父  歸子,到  他益自益 (孳息 無 子 無
: 子  期股票歸 組合信託 現值)
:          公司
所以 妳這邊信託人為公司時 自然人為受益人時 是所得稅會課兩次沒錯對吧?
一次是針對權利 一次是針對之後實現的部分 對嗎? 要弄清楚妳所指涉的對象
後才說的下去
不然就雞同鴨講@

那如果答案是是的話我現在針對權利(請求權)的部分又有點疑問了(不論信託人是營利事業
或自然人)

妳說當信託人是自然人時 先針對贈與的權利課稅(贈與稅法5之1)之後所得實現再對所得
課稅(所得稅法3之4)
信託人是營利事業時 對受益人對權利先課所得稅之後當實現時再對所得課稅

理解沒錯吧?! (如此比較於一般贈與時視主體不同只課贈與稅或所得稅是不是多了一層
除非可以抵)


根據贈與稅法第四條 :本法所稱"財產"指動產 不動產及其他一切有財產價值之"權利"

所以權利之贈與也是贈與稅法之客體 那既然它是贈與稅的客體 那自然會符合
所得稅法4條17款的因贈與所得之"財產" 不是應該免所得稅?


再來 說權利和之後的所得實現不是同一稅捐客體 這我現在也有一點疑問

請求權是對未來所得實現的期待 基本上還是同一稅捐客體 怎麼說?因為這樣假設好了

比如說 下個月的薪資請求權是五萬元 那之後實際領到還是伍萬元 它的實體利益(或表彰
的負稅能力應該是相同的)

不然先對妳明年的薪資請求權先課個所得稅 等妳拿到後再課一次所得稅如何?

再股票孳息應該也是一樣的 只是其額數尚未確定 但是它的實體利益與實現後還是一樣

所以 除非之前對所謂請求的權利所課的稅可以抵繳 不然我覺得實際上對期待課稅又對

實現後的所得課稅就是重複課徵 其經濟之實質是同一的



當然 這邊會有一問題 就是稅捐規避(或合法節省?)的問題

通常當贈與的不是權利而是一般財產時 通常那財產本身贈與人在拿到
那筆財產時已上過所得稅或其他稅捐 贈與時再課徵贈與稅

但當贈與的是債權時(比如薪資請求權 租金請求權 或其他債權請求權如財產交易的請求權
...等)
在還沒實現的時候就贈與出去 贈與人所得就還沒有實現 就只需繳贈與稅即有節稅空間
(實務上關於此作法為何?)


把問題先簡化好了 先把信託問題抽離

當贈與人把它的薪資請求權 租金請求權 或股息分派請求權贈與他人時

如何處理 ?

p.s.妳那個孳息現值的計算我看不大懂 權利價值的計算不是依10條之2? 我會計不大懂
也沒學過微積分 看不大懂妳註1 註2關於權利(孳息請求權)推計現值的計算~~




: : ------------------------------------------------------------------------
: : 假設那個折算的利率是1%好了,
: : 那麼(1.01)^15大約等於1.16
: : 所以:
: : <註一>$1,000萬/1.16=862
: : 我累了,等下再補本金自益孳息他益的表 Orz
: <註二>計算方式:(本金-本金折現)=孳息現值
: 故等於 1,000萬元-862萬元=$138萬元
: 不是重複課稅喔,一邊是對那八百多萬,一邊是對那一百多萬 ^^
: (而且其實重複課稅的意思是不同課稅主權,對相同課稅客體
: 加以課稅,這裡的課稅客體本來就是不一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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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關於他益信託課稅--本金自益孳息他益

Adele avatar
By Adele
at 2005-12-20T16:28
※ 引述《panda101 (ㄌㄘㄓ大王看起來好厲害)》之銘言: : : 遺產及贈與稅法 第五條之一 : : and#34;依本法規定,課徵贈與稅。and#34; : : 這樣的看法在贈與人是營利事業時 依贈與稅法營利事業贈與時只對受贈人課所得稅 : : ...

關於他益信託課稅--本金自益孳息他益

Eden avatar
By Eden
at 2005-12-20T15:54
: 這個問題還是一樣的囉, : 就是對[孳息請求的權利]不等於[孳息本身] : 就算贈與人是企業,所以[孳息請求的權利]的價值課徵所得稅, : 跟日後實際對[孳息]課稅,也不影響呀 你的意思是在信託人是營利事業時 等於就受益人課兩次所得稅? 一為孳息請求權的權利所得 一為實際所得 是這樣嗎? 所得稅法有無類 ...

關於他益信託課稅--本金自益孳息他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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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Elvira
at 2005-12-20T15:49
: 遺產及贈與稅法 第五條之一 : : 信託契約明定信託利益之全部或一部之受益人為非委託人者,視為委託人 : : 將享有信託利益之權利贈與該受益人, : and#34;依本法規定,課徵贈與稅。and#34; : 這樣的看法在贈與人是營利事業時 依贈與稅法營利事業贈與時只對受贈人課所得稅 : ...

關於他益信託課稅--本金自益孳息他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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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Valerie
at 2005-12-20T15:47
※ 引述《不論贈與人是營利事業或個人,也不論受贈人特定或非特定,》之銘言: : 所以 之後實際領息時再依得稅法3之4課所得稅與所得課稅不重覆這樣是嗎? : 本來我也是這樣想的 : 不過這樣又出現問題 : 遺產及贈與稅法 第五條之一 : : 信託契約明定信託利益之全部或一部之受益人為非委託人者,視為委託人 : ...

關於他益信託課稅--本金自益孳息他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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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Ophelia
at 2005-12-20T13:46
首先我要說的是,信託不是我的專長, 我只是把我所認知的部分提出來和大家討論, 不保證是對的,有錯請指教 ^^ 提到跟贈與有關的問題,我想必須先提出一個觀念, 贈與稅是對自然人課的,贈與稅的納稅義務人是[贈與人]而非受贈人, 若贈與人是營利事業,則對[受贈人]課徵[所得稅]. (這個panda101的文中也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