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最低稅負制的600萬扣除額 - 所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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嘗試回答,有錯請指正 ^^"

※ 引述《leo7283 (時代廣場)》之銘言:
: 最低稅負制的六百萬扣除額,在拿來扣除基本所得時,
: 這基本所得中的"特別保險給付"部分也可以被這六百萬拿來扣除嗎?
: 因為特別保險給付之前不是已經扣掉了三千萬,
: 還可以再次享受一次這六百萬的扣除嗎?
: 舉例來說,某君的特別保險給付部分有4000萬,
: 扣掉3000萬後‧還剩下1000萬要被課稅,
: 假設並其他三類所得是0,一般綜合所得淨額為200萬,
: 則基本所得為1200萬,
: 請問在扣六百萬扣除額,去計算基本稅額時,
: 是用(1200萬 - 600萬) * 20% ? <-------式子1

我覺得是算式一

因為保單給付『超過』3000萬以上的部分必須列入基本所得稅基。

所以其他就不需想太多了。

: 還是說因為這1000萬因為之前已經扣過了一次
: 所以就不能再享受六百萬的扣除,
: 即 1000萬 * 20% (那200萬淨額被扣光了)<-------式子2
: 要用哪個算式去算基本稅額阿?
: 表達的有點亂,希望有人看的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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