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應將第2聯附於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書內一併申報"??意思是? - 所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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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用自然人憑證,選標準扣除額,最後選自行繳款...電腦印出共4聯

到7-11繳納完了...也完成申報:申報資料上傳




問題來了,

那4聯每聯的納稅義務人注意事項,中第3項
"納稅義務人繳款後,應將第2聯附於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書內一併申報"
^^^^^^^^^^^^^^^^^^^^

這是啥意義?.....我不是完成申報動作了嗎?

還是還要把第2聯+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書(去哪兒拿?)再手動送到國稅局?

還是這只是for 列舉扣除額的人去使用的?


感謝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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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Lydia avatarLydia2009-05-15
如果有用到教育學費特別扣除額的人,也需要寄繳費證明回去
並非只限於列舉扣除額的人使用的
Dora avatarDora2009-05-20
我還要做什麼動作來完成繳稅?
Franklin avatarFranklin2009-05-22
如果你什麼資料都不用付,又已經用自然人憑證上傳且已繳完費
那就不用寄回去了 ,自行留底即可~
Franklin avatarFranklin2009-05-24
記得到網站上查一下是否申報成功即可
Olivia avatarOlivia2009-05-26
現金繳稅繳款書第二聯是附件之一 請將第二聯連同其他
Caitlin avatarCaitlin2009-05-29
附件寄到戶籍所在地國稅局
Jake avatarJake2009-05-31
第二聯繳費收據證明訂在申報書後面~~繳到國稅局那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