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學費特別扣除....怪怪的 - 所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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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標題問一下這個問題

本人是研究所學生,是在去年11月底(民國97年11月)結婚
戶口也同時遷出至目前住處

所以今年的報稅是由我們夫婦一起申報
但是今年是報"去年"的所得稅
也就是說,去年我還未婚,沒有工作,所以還是由父母扶養

那麼今年報稅還是不能用"教育學費特別扣除"嗎?


※ 引述《summer2010 (臭男生)》之銘言:
: ※ 引述《bodygirl (貧女@@)》之銘言:
: : 想要問一下 教育學費特別扣除 為什麼本人不能扣
: : 小孩子的學費都可以扣了....為什麼本人的學費不能扣呢
: : 請問有人知道依據在哪裡嗎
: : 還是只能兩手一攤....隨你課稅吧....
: 所得稅法規定的,去向立委抗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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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Rebecca avatarRebecca2009-05-15
如果跟父母一起報的話...就可以...明年就不行了...
Quintina avatarQuintina2009-05-20
你今年五月要"讓父母申報扶養你"才可以扣除教育扣除額。
Dinah avatarDinah2009-05-21
了解~ 感謝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