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一下 有個產品如果拿到發明專利
結果還是被人家告侵權
對方舉證後 發現其實還真的有可能部分侵權
若在不和解且法官判有侵權的話
(對了 發生在台灣 不考慮其他國家)
問題:
1.這部分算智財局的疏失嗎?
2.這樣要損害賠償嗎?
3.產品要下架嗎?(沒談任何授權的情況)
非作業 剛好親人的小工廠碰到類似的問題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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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果還是被人家告侵權
對方舉證後 發現其實還真的有可能部分侵權
若在不和解且法官判有侵權的話
(對了 發生在台灣 不考慮其他國家)
問題:
1.這部分算智財局的疏失嗎?
2.這樣要損害賠償嗎?
3.產品要下架嗎?(沒談任何授權的情況)
非作業 剛好親人的小工廠碰到類似的問題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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