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勿將Normative Economics偽裝成Postive Economics - 經濟
By Heather
at 2008-08-02T23:00
at 2008-08-02T2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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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只是路過..對於是非對錯不予評論
我也不是版主 所以以下意見乃是我個人的 Normat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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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有幾篇文章會讓我覺得這邊是不是變成政治版或是恨版
這邊是經濟版
在敘述一個現象的時候
請記得經濟學原理第一課所學到的
請務必要區分Positive Economics與Normative Economics
不要將你個人的意見混在事實之中
※ 引述《WoHenSwai (我很帥)》之銘言:
: 中華郵政改成台灣郵政
: 花了一千兩百萬
: 台灣郵政又改回中華郵政
: 花了八百萬
: 這樣GDP增加了兩千萬嗎
: 如果是的話
: 那就每隔一段時間改一次不是很好嗎
以GDP的算法而言
這800萬的確會進到GDP裡面
如果"是"的話
並不代表每隔一段時間改一次會很好
這裡不是法庭
建議不要用這種引導式的言論
: 推 kkkk123123:我覺得要看支出的細項 123.240.234.144 08/02 14:48
: → kkkk123123:如果因為改名而有增加支出=>有+GDP 123.240.234.144 08/02 14:48
: → kkkk123123:如果只是消耗原本的東西=>沒加 123.240.234.144 08/02 14:48
這也是經濟學原理就會學到的課
在計算GDP的時候 可以用收入面 也可用支出面
你不必管他支出細項
只要問
換招牌需不需請工人來裝? 印新的文件需不需要發包給請印刷廠?
有沒有人因為這樣做到生意?
當然 如果他們的員工自己搞定 那可能就不會算入GDP
但新聞也就不會有1200萬這樣的數字出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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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humorless (休摩里斯) 看板 Economics
標題 [請益] 錢不能解決的問題
時間 Thu Jul 10 20:40:37 2008
(略)
>>多賺錢沒有錯,亂花錢才是罪過吧?
N年前職棒正熱的時候
我在一個談話性節目上聽到一個宗教人士批評
台灣不應該發展職棒 因為對社會沒有助益
而我上個月和一個女性朋友吃頓飯
花了一兩千塊
昨天也和另一個女性朋友去東區吃飯
加上搭計程車的錢 一千塊也跑不掉
請問我的行為是否也是罪過?
還是說在這不景氣的年代
我不花這些錢
造成這兩家餐廳 計程車司機少了我這份收入才是罪過?
還是說我化了這些錢造成物價波動 所以是罪過?
這篇文章已經有版友做了非常好的解釋
我要說的還是回歸到我的標題
哪些屬於"現象"?哪些又屬於"意見"?
請記得分清楚 切勿混在一起
--
Tags:
經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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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Frederic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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