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程訴訟法修正三讀通過... - 專利

By Kelly
at 2010-01-18T18:06
at 2010-01-18T18:06
Table of Contents
專利師的可能考試範圍又變小了 樂樂樂
行政訴訟法修正 立法院三讀通過
立法院今(22日)三讀通過行政訴訟法修正案,本次修正是行政訴訟新制從89年7月1日施行
以來,最大幅度的修正,修正條文達66條之多。主要修正內容包括可以用傳真或電子郵件
遞狀打官司;訴訟費用溢收或不足,法院應該「多退少補」;適用簡易訴訟程序的案件,
其訴訟標的金額或價額提高為新台幣40萬元以下的案件。
打行政訴訟官司,可以用傳真、電郵遞狀
依照新法規定,以後民眾要遞狀打官司,不必再像現在一樣要用郵寄或親自送件,不管何
時何地,都可以利用傳真或電子郵件傳送給法院,更加方便民眾提起訴訟。
公保、勞保、農保或健保訴訟,可以由被保險人、受益人的住居所地或被保險人工作地的
行政法院管轄
為了便利民眾訴訟,本次修法特別規定,因為公保、勞保、農保、全民健保而提起的訴訟
,可以由被保險人、受益人的住居所地或被保險人工作地的行政法院管轄;如果是投保單
位提起的訴訟,可以由其主事務所或主營業所所在地的行政法院管轄。
訴訟標的金額或價額在新台幣40萬元以下案件,適用簡易程序
修法前依行政訴訟法及司法院的命令規定,如果訴訟標的金額或價額在新台幣20萬元以下
,應適用簡易訴訟程序。這樣的標準對照現今國民生活水準,已明顯太低,所以,本次修
正將適用簡易程序案件的金額,提高為40萬元以下。
放寬提起損害賠償門檻
以往民眾打損害賠償的行政訴訟官司,如果沒有辦法證明損害數額,可能會遭到敗訴的命
運。本次修法已放寬門檻,只要民眾能證明受有損害,雖然沒辦法證明損害數額或是證明
有重大困難,法官還是必須考慮一切情況,形成心證確定損害賠償數額。
訴訟費用「多退少補」
這次修法也增加了退費新規定,如果民眾本來應該向行政法院起訴,卻誤向其他法院起訴
時,原本已經繳給其他法院的訴訟費用,就當作是行政訴訟費用的一部分,如果有超收,
行政法院應該主動退還,不會讓民眾受到重複繳費的損失,當然,如果有不足,行政法院
還是會要當事人補繳。
--
行政訴訟法修正 立法院三讀通過
立法院今(22日)三讀通過行政訴訟法修正案,本次修正是行政訴訟新制從89年7月1日施行
以來,最大幅度的修正,修正條文達66條之多。主要修正內容包括可以用傳真或電子郵件
遞狀打官司;訴訟費用溢收或不足,法院應該「多退少補」;適用簡易訴訟程序的案件,
其訴訟標的金額或價額提高為新台幣40萬元以下的案件。
打行政訴訟官司,可以用傳真、電郵遞狀
依照新法規定,以後民眾要遞狀打官司,不必再像現在一樣要用郵寄或親自送件,不管何
時何地,都可以利用傳真或電子郵件傳送給法院,更加方便民眾提起訴訟。
公保、勞保、農保或健保訴訟,可以由被保險人、受益人的住居所地或被保險人工作地的
行政法院管轄
為了便利民眾訴訟,本次修法特別規定,因為公保、勞保、農保、全民健保而提起的訴訟
,可以由被保險人、受益人的住居所地或被保險人工作地的行政法院管轄;如果是投保單
位提起的訴訟,可以由其主事務所或主營業所所在地的行政法院管轄。
訴訟標的金額或價額在新台幣40萬元以下案件,適用簡易程序
修法前依行政訴訟法及司法院的命令規定,如果訴訟標的金額或價額在新台幣20萬元以下
,應適用簡易訴訟程序。這樣的標準對照現今國民生活水準,已明顯太低,所以,本次修
正將適用簡易程序案件的金額,提高為40萬元以下。
放寬提起損害賠償門檻
以往民眾打損害賠償的行政訴訟官司,如果沒有辦法證明損害數額,可能會遭到敗訴的命
運。本次修法已放寬門檻,只要民眾能證明受有損害,雖然沒辦法證明損害數額或是證明
有重大困難,法官還是必須考慮一切情況,形成心證確定損害賠償數額。
訴訟費用「多退少補」
這次修法也增加了退費新規定,如果民眾本來應該向行政法院起訴,卻誤向其他法院起訴
時,原本已經繳給其他法院的訴訟費用,就當作是行政訴訟費用的一部分,如果有超收,
行政法院應該主動退還,不會讓民眾受到重複繳費的損失,當然,如果有不足,行政法院
還是會要當事人補繳。
--
Tags:
專利
All Comments

By Barb Cronin
at 2010-01-19T23:23
at 2010-01-19T23:23

By Gary
at 2010-01-21T12:04
at 2010-01-21T12:04

By Xanthe
at 2010-01-26T11:57
at 2010-01-26T11:57

By Candice
at 2010-01-28T03:14
at 2010-01-28T03:14
Related Posts
請問專利寫作過程對方態度...

By Daniel
at 2010-01-18T13:08
at 2010-01-18T13:08
亂彈之 Quanta v. LG Electronics

By John
at 2010-01-18T12:37
at 2010-01-18T12:37
亂彈之 專利耗盡論(一次銷售原則)

By Christine
at 2010-01-18T10:11
at 2010-01-18T10:11
你喜歡專利的工作嗎?

By Poppy
at 2010-01-18T03:04
at 2010-01-18T03:04
103判例一問

By Agnes
at 2010-01-17T22:35
at 2010-01-17T22: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