薪資所得稅起扣點 今年不變 - 所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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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記者陳美珍/台北報導

今年1月起,單身無扶養親屬的民眾,月薪超過48,501元,每月將被扣繳2,050元所得
稅; 如月薪在48,500元以下,即可暫免預扣所得稅捐。

財政部公布92年薪資所得扣繳稅額表,受到今年免稅額、扣除額等減免優惠不變影響
,92年元月起適用薪資所得扣繳稅額表,也已連續第三年未調整起扣點與起扣稅額。

也就是說,民眾的月薪若未調整,扶養親屬人數也無變化者,薪資給付單位今年支付
薪水時,所扣繳的所得稅款水準與去年相同。

根據財政部公布的92年薪資所得扣繳稅額表,單身無扶養親屬者,其月薪達48,501元
者,每月就要被扣繳所得稅,最低扣繳稅額為2,050元。依據扣繳稅額表,單身者月
薪超過29.8萬元者,每月的扣繳稅額為60,960元,為目前扣繳稅額表中,單月扣稅額
最高的一級。

若以標準四口之家,即夫妻與二名子女為例,假設均由夫申報納稅,包括配偶在內扶
養親屬共計三名,夫的月薪超過67,001元以上,才會扣繳所得稅,每月最低需扣2,050
元稅捐。未達67,001元者,則不必每月預扣所得稅,需等到年度結束報稅時,再合併
計算應納稅款。

財政部表示,薪資所得扣繳稅額表是依照每年公布的個人免稅額、薪資特別扣除額與
標準扣除額,以及納稅人申報扶養人數所計算出平均每月應負擔的所得稅額。設計扣
繳稅額表的目的,在於藉助每月預扣部分所得稅,使納稅人年度報稅時,其全年實際
應納稅款,可以接近不補不退的目標。

【2003/01/06 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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