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易所得稅講座(三) - 所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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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偶免稅額是兩人份的嗎?

喔喔,我國所得稅,可以分為綜合所得稅和營利事業所得稅。

為什麼叫綜合所得稅,而不叫個人所得稅呢?
這是因為,我國納稅的單位,主要是以家庭為主,而不是以個人為主。
也就是根據一個家庭的所得來課稅。

一個家庭五個人,爸爸媽媽爺爺兒子女兒。(孩子均未成年or在學)
五個人生活,就有五個免稅額可以扣。






假設以爸爸作為納稅義務人,那麼可以扣的免稅額有:

爸爸自己 74,000
+配偶一位 74,000
+爺爺(註)111,000 (註:滿60歲無謀生能力,受納稅義務人扶養者
+兒子 74,000 or滿70歲受納稅義務人扶養者,免稅額增加50%)
+女兒 74,000
─────────
總免稅額 407,000


有關扣除額部分:

列舉扣除額:假設沒有。故使用標準扣除額。

標準扣除額:無配偶者44,000 有配偶者67,000
這個例子有配偶,故使用67,000。

因為是以家庭為單位,
所以爸爸的所得,媽媽的所得,兒子打工的所得,都應該加起來一起報稅。

標準扣除額 與媽媽是否有所得,是否生了三個兒子,無關。
只有免稅額與受扶養人數有關。

特別扣除額:要看有沒有特別情況。

爸爸是領薪水的上班族: 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 75,000
媽媽曾在車禍失去一雙腿: 殘障特別扣除額 74,000
兒子還在大專院校就讀: 教育學費特別扣除額 25,000
爺爺退休金存在銀行生好多利息:儲蓄投資特別扣除額 利息27萬以內全數扣除


故 407,000+ 67,000 +(75,000+74,000+25,000)=648,000
總免稅額 標準扣除額 特別扣除額

這個家庭所得在648,000以下就沒有課稅所得了。

所以回到本來的問題,
免稅額是一人一份,標準扣除額是一個家庭一份,特別扣除額則視情況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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