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專利112之核駁的問題 - 專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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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Caitlin avatarCaitlin2013-04-01
你比較倒楣
Gary avatarGary2013-04-02
已公開前案不就代表已知技術領域 +.+
Olivia avatarOlivia2013-04-06
你的美國案的確是這樣沒錯 因為你寫了D 所以要負面排除
必須要說明書有提到 但是如果你說明書沒提到D 你的負面
Mary avatarMary2013-04-10
排除是有相當大的機會成功, CN的部分 就比較意外
因為CN對於支持的要求是到了吹毛求疵的地步 EP的話只要
Queena avatarQueena2013-04-11
有適當的解釋 EP審委接受度是高的 關於US的部分 建議可
Susan avatarSusan2013-04-14
一併參考MPEP 2144的部分
Rae avatarRae2013-04-16
眼殘 看錯 可能要用別的方式去避開D, ex: only
Emily avatarEmily2013-04-19
你引的MPEP後面還有一段文字
Leila avatarLeila2013-04-20
謝謝分享
Eartha avatarEartha2013-04-23
推推推
Vanessa avatarVanessa2013-04-27
感謝指正與分享
Kelly avatarKelly2013-04-28
日本幾乎跟台灣一樣寬鬆 允許直接排除與前案重疊的範圍
此外,日本和歐洲有特別寫明,允許排除「不可專利的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