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屋押金被沒收可否報稅抵稅? - 地價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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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敝人目前向房東承租套房,簽約時有付押租保證金10000元,合約上房東也有簽收押金,
另合約有訂明若我提前解約,須付2個月房租當違約金,也就是直接沒收押金。
我只住了一個月,因工作關係不得已必須提前搬離,房東明確表示不會退我押金。
等於說這押金10000元被沒收定了,不會退還。
查到房東如果沒收押金也算所得要報稅,

我想請問房客被沒收的這10000元明年可以報稅抵稅嗎?

2.租約上有載明:
「租賃房屋之地價稅、房屋稅及其他依法應由甲方負擔之稅捐,
若因出租而致稅額增加時,其增加部份由乙方負擔,乙方決不異議。」,

如果我明年拿租賃契約報稅,
萬一不小心查到房東逃漏稅,導致房東被追繳數萬元的稅,
房東可以拿這條全轉嫁由我負擔嗎?

如果會,可是我只住了一個月就因故搬離,但多出來的稅卻全算到我頭上,
似乎有點不合理。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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