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教版上的先進,小弟查了許多資料還是不太明瞭扶養的問題
故上網來請教~~
我的媽媽 去年3月滿60歲,也在去年6月退休
他的所得資料
營利所得 16000
薪資所得 100000
父親 今年1月才滿60歲 大前年就退休了 領月退俸
利息所得 160000
薪資所得 14000
購屋借款利息 80000
親弟弟 27歲 大專在學
薪資所得 約15萬
請問這三個人我都可以報扶養嗎?
我是用自然人憑證申報,請問申報扶養同時
我要把他們的收入也都key進我的收入內?
把他們申報扶養有節稅效果嗎?
因為規定是滿60歲跟未滿60歲無謀生能力可以扶養
我老媽滿60但是有收入,我實在不知道是否可以申報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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