狀況比較特殊 所以上來問解答
自己家:自己 + 老婆 + 兒子 >>>> 有房貸 保險 醫療 >>> 算出來列舉划算
爸爸家:父親 + 母親
用自己的自然人憑證,會將收入和列舉的支出項目代入 (這部分如OK就不用附單據)
用父親的自然人憑證,會將父母親的收入和列舉支出項目帶入
問題:
1. 如果扶養母親,母親名下的所得和列舉支出,是否需要自己 key 入系統
2. 這邊的列舉支出需要附上單據嗎? (捐款 醫療 保險)
還是也是國稅局查的到的,所以不用附單據?
--
Table of Contents
All Commen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