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弟跟他老婆的總收入,約89萬元...(他們稅率是5%)
我弟的收入比較低,約26萬元..弟媳的收入比較高,約63萬元..
我跟兩個小孩都不同戶籍,但是都住在一起,小孩都是我媽在帶。
因為我弟跟他老婆感情不好,弟媳也少回家照顧小孩,
小孩的所有費用都是我弟跟我媽在負擔,
所以想跟我弟協調兩個小孩都由我申報扶養(我的稅率是12%)。
問題1:
1. 上述可行性高嗎?? 這樣會被國稅局剔除嗎??
2. 檢附文件中,小孩母親服務機構掣發的在職證明,
如果無法拿到是否被國稅局剔除機率高??
3. 如果被剔除,國稅局會自動再掛回我弟名下嗎?? 我需要再通知國稅局嗎??
4. 如果只扶養一個小孩,機率會高些嗎??
Thank you...
--
我弟的收入比較低,約26萬元..弟媳的收入比較高,約63萬元..
我跟兩個小孩都不同戶籍,但是都住在一起,小孩都是我媽在帶。
因為我弟跟他老婆感情不好,弟媳也少回家照顧小孩,
小孩的所有費用都是我弟跟我媽在負擔,
所以想跟我弟協調兩個小孩都由我申報扶養(我的稅率是12%)。
問題1:
1. 上述可行性高嗎?? 這樣會被國稅局剔除嗎??
2. 檢附文件中,小孩母親服務機構掣發的在職證明,
如果無法拿到是否被國稅局剔除機率高??
3. 如果被剔除,國稅局會自動再掛回我弟名下嗎?? 我需要再通知國稅局嗎??
4. 如果只扶養一個小孩,機率會高些嗎??
Thank you...
--
All Commen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