親友借貸贈與稅問題 - 稅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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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父子為了避贈與稅產生借貸關係
於借據明定逐年還清(每年一次)
假設借貸金額為440萬

是否可以於每年年初請父親贈與220萬
於借據約定之日期再以該筆款項匯回去給父親作為還款證明?
這樣的模式是否合法?

又或者以下方式較佳?

請父親贈與母親(或其他親友) 再由該親友贈與本人
本人再於約定之日匯回去給父親作為還款證明

理論上應是可行的 是嗎?

一點疑問 還請各位大大賜教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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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Iris avatarIris2012-11-20
借據去法院公證,也留下資金流程的證明。
Zenobia avatarZenobia2012-11-24
你父親贈與給你母親,是不列入贈與總額的。
Leila avatarLeila2012-11-27
至於國稅局審查對這種案件的觀感如何?你直接問他們就
好了。
Suhail Hany avatarSuhail Hany2012-11-30
PS:建議參考洗錢防治法的相關規定,如果一次移轉很大
的金額,國稅局想不盯上你也不行。
Olivia avatarOlivia2012-12-05
我個人的觀感是你父親借錢給你,跟你父親贈與你母親的
錢,跟你母親贈與給你的錢,這是三碼子的事情。
Regina avatarRegina2012-12-08
但重點是國稅局的審查們怎麼看這件事情?你可以去請教
他們的看法,這樣子會比較安全一點。
Elvira avatarElvira2012-12-10
最後老話一句:以上僅供參考,應以法令規定為準。
Zanna avatarZanna2012-12-14
我的建議 不必去公證,那不能證明什麼,白花錢而已。
Dorothy avatarDorothy2012-12-15
借貸,簡單說,依常情是有借有還,借的人有能力還,也保留還款
證明。
Hedda avatarHedda2012-12-17
例如,父轉帳子400萬,子無業買了400萬的房,即使能"作出"匯回
400的轉帳紀錄,也不會被採信的
Adele avatarAdele2012-12-18
親人之間的借貸去公證是有用的,而且要事先做好。不然
Heather avatarHeather2012-12-20
那天錢尚未還清,就被國稅局查到了,到時候被處以倍數
的罰鍰,哭都哭死了。
Lauren avatarLauren2012-12-22
子無業,別人也可以贈與給他錢,讓他還款的。
Selena avatarSelena2012-12-22
國稅局只要那個資金來源經的起考驗,資金流程作的好的
話,大概就能解決一大半問題了。
Iris avatarIris2012-12-24
公證 只能證明在何時,雙方曾作個何種約定。
但贈與稅案件,是要審究是否贈與或其他法律行為? 實務主要
Heather avatarHeather2012-12-27
是從雙方關係、資金移動去判斷。 公證書沒什麼用的。
Michael avatarMichael2012-12-30
一份公證書 還不如有分期還款的紀錄。 可參83判1878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