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業汽車牌照稅 下周一截止繳納 - 稅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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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業汽車牌照稅 下周一截止繳納

記者陳美珍/台北報導

財政部表示,93年下期營業用汽車使用牌照稅,繳稅截止日適逢星期日,因此可以順延至
11月1日截止繳稅。

依照使用牌照稅法第25條規定,交通工具所有人或使用人逾規定徵稅期間繳稅者,每逾二
日按其滯納數額加徵1%滯納金,逾30日仍未繳納者,移送強制執行。

財政部提醒納稅人,如果還沒有收到繳款書,應儘速向車籍所在地稽徵機關或監理單位申
請補發,以免逾期繳稅被罰。

【2004/10/29 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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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短的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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