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後通知 - 專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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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目 : 關於最後通知,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答案 : (D)經最後通知後,申請專利範圍之修正,將不得增加請求項
(其他三個正確的選項我就略過不述)


可是我查了法條 是這樣說的:

經最後通知者,申請專利範圍之修正,申請人僅得就下列事項為之:
請求項之刪除、申請專利範圍之減縮、誤記之訂正、不明瞭記載之釋明



那為什麼 這題的答案會將"不得增加請求項"判斷為錯誤呢?

還請版上高手幫忙解惑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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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Selena avatarSelena2013-12-13
增加請求項不會減縮範圍
Jessica avatarJessica2013-12-13
增加請求項有可能只是釋明之前不清楚的申請專利範圍...
Erin avatarErin2013-12-14
修正的限制只是申請範圍不得大於申請時,並非不能增加請求項
請求項的增加也不當然代表專利範圍會被擴大
Harry avatarHarry2013-12-15
請求項不是寫越多範圍會越小嗎
Michael avatarMichael2013-12-17
dean說的不合理 前面有不清楚的請求項 就直接對前面的修正
Carol avatarCarol2013-12-19
釋明 而非加請求項釋明
Suhail Hany avatarSuhail Hany2013-12-20
加請求項 要也只有進一步詳述 而非釋明
Isla avatarIsla2013-12-20
僅加請求項 應該不會改變範圍 要看怎麼理解
Callum avatarCallum2013-12-22
在去年的智慧局更正基準說明會 有提到幾個態樣....
Callum avatarCallum2013-12-25
請求項範圍的減縮 是看實質內容 不是看項次.....
Selena avatarSelena2013-12-28
例如 一個選自於 A,B,C 所構成的群組之馬庫西請求項
Andrew avatarAndrew2013-12-28
總項數是 1項 但是 改寫成 A C 兩個獨立的項次
Connor avatarConnor2013-12-30
實質涵蓋的範圍由 ABC 變成 AC ====> 請求項範圍的減縮
但是實體上的項次 卻由原本的一項變兩項..但是這可以准
Una avatarUna2014-01-04
最後通知的修正概念是源自更正 所以應該可以類比....
Faithe avatarFaithe2014-01-07
最近有放新的案例了 可以去智財局看看
Sarah avatarSarah2014-01-09
請參考 審查基準 2-7-6 申請專利範圍縮減範例 (6)
Heather avatarHeather2014-01-11
針對多項依附 實質減縮卻增加項數 的範例.......
Thomas avatarThomas2014-01-12
不過那是有修正獨立項 不是單純加請求項吧
Frederic avatarFrederic2014-01-15
不過這樣回去看題目 似乎題目……
Tom avatarTom2014-01-18
不過我理解上來看 請求項變多 跟曾加請求項 似乎不同
Bennie avatarBennie2014-01-19
例如 我可以透過拆解申請專利範圍讓請求項變多
William avatarWilliam2014-01-22
也可透過增加請求項的方式讓請求項變多
但增加不等於拆解
Ophelia avatarOphelia2014-01-23
但我覺得增加這個字有問題 用新增比較好
Noah avatarNoah2014-01-25
應該是說增加請求項的數目 這樣比較精準
Elvira avatarElvira2014-01-28
我講的內容跟K大講的內容黃文儀老師的書上都有,合不合理就
Adele avatarAdele2014-01-30
讓da大自行去認定囉,我不再多做解釋了。
Dinah avatarDinah2014-02-03
原po可以秀出其他3個選項嗎?
Megan avatarMegan2014-02-05
也許其他3個選項錯更大...
(或是說...其他3個選項比較對fO.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