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資型保單 課25%營所稅 - 投資
By Kristin
at 2007-12-21T17:54
at 2007-12-21T17: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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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著解釋看看,有錯請指教糾正!
財政部:我一定要收到稅,管妳是保險公司
給我課營業所得稅,或是投保人被我課遺產稅!
保險公司說:保險金給付不可以課遺產稅,
不然我怎麼跟保戶交代;可以讓妳課營業所得稅阿,
不過我的應稅收入等於零。(實收保費-100%保險給付準備=實質收入為零)
保戶:不可以調漲保費、不可以課我遺產稅、但是妳硬要課我也不能說話了...
其實整個流程上基本上都是在瓜分保戶的錢~
以投資型保單來看:
保戶所繳保費=前置成本+保險成本+管理成本+投資金額
財政部跟保險公司的眼光都投注在最大的一塊:投資金額
財政部期望可以對投資金額(尤其是投資後成長的金額)課遺產稅,
但是與保險法抵觸,每次靠個案判例來糾纏又太勞心傷神,
所以腦筋打到保險公司上,期望從保險公司身上每年換取相對穩定的稅賦收入。
保險公司站在行銷與獲利的立場上,當然夾在期望保險金不課遺產稅(好行銷)
跟每年繳的稅越少越好的矛盾當中。所以用了一個詭異的說法誘騙財政部。
同意財政部對實際保費收入課徵25%的營業所得稅,
但是因為投資型保單不同於傳統保單,
隨時有可能被動用(畢竟沒有條件,只要保戶想動用或贖回就必須執行),
所以主張為維持保戶資產的流動性,所有投資金額都被視為100%的準備金。
換言之,何部長發現自己被乎弄了....所以當然不認同100%準備金這件事。
不知道這樣解釋得對不對,或是清不清楚....orz
我必須要說,我當初簽投資型保單,就是有一半看在保險法中的
保險金給付不課遺產稅這件事上。
當時也沒有保險公司對於法律方面的風險告知,
而當時主管機關財政部保險局也核准了該險種的上市。
如果主張契約自始無效,或是要求國賠不知道有沒有用....
狂想曲外加妄想症....
--
自從那一天起,
我自己做決定....
--
財政部:我一定要收到稅,管妳是保險公司
給我課營業所得稅,或是投保人被我課遺產稅!
保險公司說:保險金給付不可以課遺產稅,
不然我怎麼跟保戶交代;可以讓妳課營業所得稅阿,
不過我的應稅收入等於零。(實收保費-100%保險給付準備=實質收入為零)
保戶:不可以調漲保費、不可以課我遺產稅、但是妳硬要課我也不能說話了...
其實整個流程上基本上都是在瓜分保戶的錢~
以投資型保單來看:
保戶所繳保費=前置成本+保險成本+管理成本+投資金額
財政部跟保險公司的眼光都投注在最大的一塊:投資金額
財政部期望可以對投資金額(尤其是投資後成長的金額)課遺產稅,
但是與保險法抵觸,每次靠個案判例來糾纏又太勞心傷神,
所以腦筋打到保險公司上,期望從保險公司身上每年換取相對穩定的稅賦收入。
保險公司站在行銷與獲利的立場上,當然夾在期望保險金不課遺產稅(好行銷)
跟每年繳的稅越少越好的矛盾當中。所以用了一個詭異的說法誘騙財政部。
同意財政部對實際保費收入課徵25%的營業所得稅,
但是因為投資型保單不同於傳統保單,
隨時有可能被動用(畢竟沒有條件,只要保戶想動用或贖回就必須執行),
所以主張為維持保戶資產的流動性,所有投資金額都被視為100%的準備金。
換言之,何部長發現自己被乎弄了....所以當然不認同100%準備金這件事。
不知道這樣解釋得對不對,或是清不清楚....orz
我必須要說,我當初簽投資型保單,就是有一半看在保險法中的
保險金給付不課遺產稅這件事上。
當時也沒有保險公司對於法律方面的風險告知,
而當時主管機關財政部保險局也核准了該險種的上市。
如果主張契約自始無效,或是要求國賠不知道有沒有用....
狂想曲外加妄想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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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從那一天起,
我自己做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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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t 2007-12-23T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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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t 2007-12-27T0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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