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工年收入逾17.4萬 自行申報較划算 - 所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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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記者賴昭穎/台北報導

大學生打工風氣愈來愈盛,還有月入近10萬的超級打工族,財政部賦稅署官員建議,如果

是成年的打工學生,年收入超過17萬4000元,選擇自行申報所得稅會比較划算,打工收入

低的則以和父母合併申報最有利。即使已經報完稅,只要在五年內也都還可以更正,以較

有利的方式重新申報。

財政部賦稅署官員指出,如果打工族未滿20歲,必須要和父母合併申報,如果超過20歲,

依規定合併申報可以減除的包括7萬4000元的免稅額、7萬5000元的薪資特別扣除額、以及

2萬5000元的教育特別扣除額(大專以上),總計為17萬4000元,因此如果打工賺的錢不

到17萬4000元,與父母親合併申報就可以享受租稅利益。

【2004/06/21 聯合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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